贵州长顺,一对夫妻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可让人无法理解的是,面对一双年幼的儿女,二人却互相踢皮球,妻子起诉离婚,要求两个孩子全部交给丈夫,丈夫同意离婚,但坚决一个孩子都不要。最终,法院作出反常识判决:不准离婚。
这对夫妻在2016年9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儿一女。
如今儿子即将升入小学四年级,女儿还在上幼儿园,两个孩子年纪尚幼,正需要家人陪伴照顾。
婚后家庭矛盾慢慢累积,丈夫没有稳定工作,从2024年开始,丈夫远赴浙江外出打工,夫妻二人开始两地分居,见面极少。
长期分开之下,夫妻感情不断消耗,隔阂越来越深,在妻子心里,这段婚姻已经名存实亡,没有继续维持的意义。
2026年7月,妻子向长顺县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正式起诉离婚 。
法庭之上,对于离婚这件事,夫妻二人没有分歧。
妻子提出诉求:希望法院判决离婚,儿子、女儿两个孩子,全部由丈夫负责抚养。她不想承担带娃的责任。
轮到被告丈夫答辩,他痛快表态愿意离婚,但谈及孩子,态度十分坚决:“我同意离,但孩子我也一个都不要,也不能一人一个,两个都得归女方。”
两个人只想摆脱婚姻关系,谁都不想接手抚养一双儿女。
哪怕法官现场释法,反复调解劝说,希望双方为孩子考虑,协商出可行抚养方案,但夫妻俩立场丝毫没有松动,依旧互相推诿责任。
从现实角度看,两人都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并非无力负担,只是主观上不愿意承担这份压力。
离婚仿佛变成二人的“解脱”,可孩子成了没人愿意接手的累赘。
法院审理指出,婚姻自由不是无条件的自由,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是法律硬性义务,不能随意抛弃。
处理离婚案件,要优先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两个孩子都处在身心成长关键阶段,父母有能力却拒绝抚养,既不合法,也违背家庭道德。
如果强行判决离婚,把孩子判给其中一方,可当事人本身内心抗拒抚养,孩子后续很难得到用心照料,未成年人权益会直接受损。
综合全部情况,长顺县人民法院最终判决:不准原告与被告离婚 。
这个判决结果,直接把话题推上热搜,网上观点分成两派,吵得不可开交。
不少网友支持法院判决:
“感情可以结束,生了就得养,不能把孩子当包袱甩来甩去。”
“不能只想享受离婚的自由,逃避为人父母的责任。”
也有一部分网友提出担忧:
“两个人感情已经破裂,强行绑在一起不离婚,家庭氛围压抑,孩子在争吵环境里生活,未必就是保护。”
“不离婚只是形式,内心不想养孩子,现实依旧会委屈孩子。”
还有网友心疼两个孩子:
“最无辜的就是小孩,大人的矛盾,却要孩子来承受后果。”
客观来讲,这份判决不等于强迫夫妻继续恩爱过日子。
它释放的信号很明确:想离婚,必须先妥善安排好孩子,不能把孩子的未来当作成年人分手的牺牲品。
判决之后夫妻依旧可以继续沟通,后续如果能够协商确定好子女抚养方案,依旧可以再次提出离婚诉讼。
成年人的爱恨可以画上句号,但为人父母的责任没有退出键,婚姻可以选择聚散,可一旦把生命带到世间,养育守护,就是绕不开的担当。
素材来源:长顺县人民法院微信公号、每日热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