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和记实业8月20日公告,就巴拿马政府违反投资保护条约正式启动国际投资仲裁,索赔超15亿美元。这是继2月旗下PPC公司依据国际商会规则启动商事仲裁、索赔至少20亿美元之后的第二次法律行动。PPC对巴拿马运河的克里斯托瓦尔港和巴尔博亚港特许经营权始于1997年,2021年续约25年;2026年1月巴拿马最高法院裁定合同无效,2月23日政府强行接管两个货柜码头。长和方面称,物业、设备、技术、员工专有资料等均被没收。
2月的商事仲裁走的是合同路径,处理的是特许经营合同项下的违约与赔偿;8月的投资仲裁走的是投资保护条约路径,把争议定性升级为"东道国的国家行为是否违反国际法"。同一起事件走两条平行程序,并非重复维权,而是把风险分散在不同法律基础上,投资条约项下的国家责任仍然独立存在,不会因国内司法结论而消灭。
商事仲裁索赔"至少20亿美元",投资仲裁索赔"超15亿美元",后者反而更低。原因在于两者的计算逻辑不同:合同仲裁通常覆盖剩余特许期的预期利润和实际损失,而投资条约仲裁更侧重被征收资产的公允价值和间接损失,加上举证门槛更高、可仲裁范围受条约文本约束,金额未必更大。投资仲裁裁决可依据《纽约公约》或ICSID体系在多个国家申请承认和执行主权资产,这对巴拿马政府构成的压力,远高于一份国内法院不认账的商事裁决。
巴拿马两港是长和全球53个港口网络中的枢纽节点,早前长和曾计划将其纳入出售给贝莱德牵头财团的一揽子交易,后因各方阻力搁置。政府在司法裁定后直接接管,实际上把"是否允许港口易主"从商业谈判问题转成了主权行为。
对其他在拉美持有基础设施特许权的外资运营商,这一先例意味着长期合同的稳定性可能不再由合同文本单独决定,投资条约保护会被更频繁地作为"最后一道防线"启用。长和把两条仲裁线同时推进,本质上是在为这道防线做压力测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