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一对情侣刚刚亲热完,不知道啥原因女子和男友起了争执,突然就生气了,当时女子衣着暴露,她就直接往窗外跳,不料,这女子真的就落到了楼下人家的窗户外面,好几层楼高。女子情况很危险,男友就立刻报了警,最终女子获救,两人已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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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是这么个情况——俩人刚亲热完,女孩衣服还没穿利索呢,也不知道男朋友哪句话说岔了,她蹭一下就火了。
非要争出个对错来,男的又是个倔脾气,不让步,俩人越吵越凶。
吵着吵着,女孩情绪彻底绷不住了,脑子一热,冲到窗边,一把推开窗户,翻出去就往下跳。
男友当时也懵了,伸手去拉,根本来不及。
也是巧,这一跳,人没直接摔下去,正好卡在楼下邻居家的窗沿上。
那窗沿有多窄呢?就是高层楼体外墙那种装饰用的边儿,几厘米宽,连个扶手护栏都没有。
人贴在那儿,背后就是几十米高空,风一吹腿都打颤。
更要命的是,女孩当时几乎没穿什么,上半身、腿都露在外面,隐私部位隐约也看得见。
傍晚那会儿大家伙儿都在楼下遛弯,一抬头,全看愣了。
楼下很快围了一圈人,但没人敢乱喊,怕她受刺激一松手就完了。
大家都仰着头干瞪眼,大气不敢出。
屋里的男友这时候早慌了,刚才还在争输赢,这会儿命都悬外面了。
他想去拽,又怕吓着她,反而出大事。
急得团团转,最后掏出手机,110和119一起打,自己趴在窗户边一直安慰她。
民警和消防来得挺快。
这种高处救援,硬来肯定不行,人情绪不正,你一拉她她一挣扎,更危险。
救援人员就定了方案:民警隔着窗户跟她说话,慢慢安抚,消防员在边上穿好装备,瞅准时机再动手。
就那么耗了十几分钟,对在场的人来说,每一秒跟一个钟头似的。
后来女孩情绪慢慢稳住了,没再乱动。
消防员看准机会,一把把她拽回了屋里。
人没事,连根头发丝儿都没伤着。
这事传网上,那版本可多了。
有的说男的出轨,有的说冷暴力,有的连狗血剧情都编出来了。
第二天,也就是8月21号,警方发了通报:没那么多弯弯绕绕,就是小情侣日常吵架,女生一时冲动干了傻事,没有啥严重情感纠纷,也没乱七八糟隐情。
更好笑的是,经过民警现场一顿调解开导,俩人当场和好了,情绪都恢复正常,该干嘛干嘛去了。
你说这叫啥事儿?差点拿命去换一个和好,值当吗?
从法律角度讲两句。
女孩是自己主动跳的,成年人,知道住的是多少层,知道跳下去意味着什么,还是做了,这属于自损行为。
真要掰扯法律责任,自己得扛大头,七成到九成跑不了。
男友有没有责任?也有,但次要。
要只是正常吵架,没说“你跳啊”这种上头话,也没羞辱她,事后报警救人又及时,那他责任就很小,顶天一成。
但要是男方当时真说了“你跳啊,有本事你就跳”,那就不是吵嘴了,那叫怂恿人家做危险的事,性质变了,可能涉及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有写,过失致人受伤或死亡,三年起步,最高七年;情节轻的,三年以下。
《民法典》也有说法:因为你自己的过错让人受了害,要担责;但受害方自己也有错的,对方的责任可以减轻。
所以说,恋爱里吵架不可怕,千万不要冲动做啥事,遇到事情两个人就好好沟通,吵架解决不了问题,只有和气解决才可以解决问题,别因为一时赌气,差点搭上了自己的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