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拍妻出轨反被判刑,这事你怎么看?
台湾桃园一男子怀疑妻子出轨,用扫地机器人远程拍下妻子与他人的不雅画面。他凭这段视频打民事官司,获赔50万新台币。但妻子反过来告他侵犯隐私,法院判他有期徒刑5个月,可以交钱抵刑期。
法院的理由是:隐私权比配偶权更重要。法官说,虽然婚姻里一方出轨让人愤怒,但取证也得守规矩,不能用偷拍私密画面的方式。哪怕是为了打官司,也不能随便侵犯别人隐私。
这事在网上吵翻了。有人觉得冤:老婆都出轨了,老公不拍怎么举证?不拍就只能吃哑巴亏。也有人认为,偷拍就是不对,目的正当不代表手段正当。还有人说,关键是拍的地方——客厅、门口这些公共区域可能没事,但专门录卧室里的私密画面,就过界了。
这事确实挺矛盾的。民事上认可了证据,刑事上又惩罚取证行为,相当于“证据能用,但取证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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