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器》中的秦志高最初给人的印象在律所里是打杂的,受王本善驱使,在李乡案中,他敢于出头,和袁亦方一起为其辩护,因此他在南余一举成名。那时他真心是为了法律的公平公正,认为他善良正直,一改从前的唯唯诺诺,挺直了脊梁做人。
而后是他和妻子高秋月在陆则铭和丁蕊婚礼现场上的闹剧。大家也认为是他妻子太不懂事,当然他多少也有些责任。
可当他受理一名妇女的离婚案时,竟然开口要三千,那妇女嫌钱多,竟砍价到四百五十元,还二十四小时随时为当事人服务。李乡都对他这样的要价落价不满了。感觉他的初心变了,打官司为了钱。
他去南陆看女儿,女儿晓雯不让进屋,他只好把奶粉和三千元放女儿门口,他躲起来,看到晓雯没出来拿东西,东西和钱被女邻居拿走了,他敲门索要,那家女的不承认,男的出来打了他。晓雯给他包扎上,他报了警,那两口子被公安带走了,他却很高兴,因为终于见到了外孙。
他坐公交回南余,听公交车上一个女人打电话,他听明白这女人因为货款要不回来,要打官司,他赶紧毛遂自荐,那女人是桂总,到了律所,谈价格,桂总说给要回货款的百分之十,十万块不少了,他却想要百分之十五,他又假装去和合伙人商量,自己在外面站了一会,回来表示要百分之十,交个朋友。他哪里知道桂总刚打了电话,准备给他百分之十五呢。
这两次和客户谈辩护费,都是他开口要得多,客户讨价还价,他主动落价,还落得那么多,总觉得他神神叨叨的,好像神经有了问题。
此时的秦志高给人的感觉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一个母老虎般的妻子,一个不理解不原谅他的女儿。为这次官司他还找了丁仲祥,也不知道他能不能为这个桂总打赢官可,又带来怎样的后果,拭目以待剧情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