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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铁路这次通报最戳人的点,根本不是谁占座谁没占,而是把“座位使用权”的边界说透

原来铁路这次通报最戳人的点,根本不是谁占座谁没占,而是把“座位使用权”的边界说透了——你买了票没上车,那座位就不是你的“自留地”,更不是你能随便借人占的,这才是真的把规则掰得明明白白,没给任何模糊的空子。

评论列表

上善若水
上善若水 11
2026-08-24 03:48
有退票和改签权利的普通票,没检票上车就自然进入了改签退票阶段,座位使用权就没有了。这次是成人加儿童票绑定的,退票改签只能一起退改签,儿童已经乘车了,就不存在退改签的情况了,即使没检票上车也无法退改签了,所以座位权利就还是他的。不许退改签是孩子妈妈向铁路部门确认过的。这件事唯一的漏洞就是监护人没检票上车,孩子不能单独乘车,应该被送下车,但是目前的流程发现不了这个问题。现在既成事实,那么座位使用权应该还在购票人名下。不管列车员怎么想的,做法最终是没错的。

用户17xxx94 回复 08-24 07:33
感觉就你说的对

用户17xxx02
用户17xxx02 8
2026-08-23 19:34
那你把钱退给人家啊!有💰人多买点,铁路不亏损[鼓掌][鼓掌][鼓掌]
无花果
无花果 2
2026-08-23 23:15
铁路局怎么知道,谁没上车?总不能每列列车过站,都去统计谁上谁没上车吧?

上善若水 回复 08-24 03:51
这些信息都是联网的,只有人想不想知道,不存在计算机系统知不知道。

用户10xxx93
用户10xxx93 2
2026-08-24 02:03
这里有几点需要铁路局解决和回答的: 1.车票实名制开始的初衷是解决黄牛票的出现(这又是国家职能部分自己制订的,虽然后来受到国家认定)…… 2.因为顾客已经买了车票,证明已经与铁路部分签订合同,铁路部门不能单方面以乘客没“上车”为由私底下解除合同(就算要解除合同,铁路部门应赔偿或者退款给乘客,不能既要又要,违反法律精神) 3.铁路部门是否单方面制定规则,规则是否则顾及普罗大众,与我国的垄断法有没有相违背。 4.对于相关法律法规有冲突时,应参考上位法或由全国人大定夺。 5.单拿公共交通位面说事,公共交通也不能侵占别人的法律范畴(公共资源解释名词请查阅相关法律书籍),何况这不属于公共资源,按照法律释义来之,应该属于公共资源出租(租凭) 至于其它,不说也吧……
用户17xxx94
用户17xxx94
2026-08-24 07:31
啥叫随便借人占的?换座的多了,都违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