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梵体育网

南京,男房东看到女租客怀孕后,质问:“你怀孕为什么不告诉我?”女租客懵了,孩子又

南京,男房东看到女租客怀孕后,质问:“你怀孕为什么不告诉我?”女租客懵了,孩子又不是你的为什么要告诉你?可男房东却说:“我的房子借死不借生,你们住这里晦气,限你一个星期内搬走……”

南京的王女士今年夏天和丈夫一起租了套房子。小两口寻思着肚子一天比一天大,原来住的地方太挤了,得赶在孩子出生前换个宽敞点的住处,大人孩子都舒服。

俩人跑中介跑了好些天,终于看上了一套满意的,合同一签就是一年,押金加三个月的租金一次性付清,8月1号高高兴兴搬了进去。

可谁能想到,刚住进去没几天,一件糟心事就找上门来了。

那天家里有个电器出了毛病,王女士就给房东打了个电话,麻烦他过来看看。房东也是个爽快人,没多会儿就来了。进门之后东瞅瞅西看看,突然目光落在了王女士身上,她穿着宽松的孕妇装,肚子已经很明显了。

房东的脸一下就拉下来了,当场问王女士:你怀孕了怎么不提前告诉我?

王女士当时就愣住了。她心里想的是,我怀个孕跟你有什么关系?孩子又不是你的,我凭什么什么事都得跟你报备?可还没等她缓过神来,房东接下来的话更让人接受不了。

他说他们当地有个老规矩,叫“借死不借生”,房子宁可借给别人办丧事,也不能借给女人生孩子坐月子。他还说,在王女士的房子里生孩子会冲撞他家的运势,限她一个星期之内必须搬走。

王女士气得够呛。搬家折腾了那么多天,打包、找车、搬东西,前前后后花了好几千块钱不说,人也累得够呛。这才刚安顿下来,凭什么说赶人就赶人?再说当初签合同的时候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上面哪一条写了孕妇不能住?

咽不下这口气,王女士和丈夫就去找了社区来调解。工作人员两头做工作,说和了半天,房东总算松了口——可以不搬,但得签一份补充协议。

王女士拿过来一看,这份所谓的《房屋租赁补充告知书》简直比直接赶人还过分。上面写得明明白白:租赁期间不许在房子里生孩子,不许在房子里坐月子,月嫂和护理人员一个都不能往家里带,什么产后康复的仪器也别想摆进来。

预产期前三十天必须把你生孩子的地址、坐月子的地方告诉房东,还得拿出月子中心的订单或者其他住所的证明给他看。

王女士和丈夫看完都傻了。合同都签完了,人也住进来了,你说加条款就加条款?那当初签合同还有什么用?

这事说到底,房东的理由站得住脚吗?律师说得明明白白:咱们国家根本没有哪条法律规定不能在出租房里怀孕、生孩子、坐月子。

什么“借死不借生”,说白了就是迷信,半点儿法律效力都没有。房东在合同签完之后单方面提出这些补充条款,等于额外增加了王女士的义务,限制了她正常使用房屋的权利,王女士完全可以不签。

要是房东敢硬赶人,那就是他单方面违约,不仅得全额退还押金和剩下的房租,还得赔违约金和搬家的损失。

好在事情最后有了个还算合理的了结。王女士已经重新找到了房子搬了过去,原来的房东也同意赔偿违约金和搬家费。

这件事在网上传开之后,说什么的都有。有人觉得房东太迷信,都什么年代了还把生孩子当成晦气事;也有人觉得房东有权利选择租给谁,不愿意让人在自家屋里坐月子也能理解。

可话说回来,你要是真忌讳这些,签合同之前就大大方方说清楚,写在合同里,人家愿意租就租,不愿意拉倒。等人家钱也交了、人也搬进去了,你才拿这些老规矩出来说事,那不是欺负人是什么?

房子是房东的没错,可租出去之后,在合同期内那就是人家的家。一个孕妇挺着大肚子四处找房搬家,本来就够不容易的了,再被当成“晦气”往外赶,搁谁心里能好受?有些老规矩该放就得放,做人还是要讲点道理、讲点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