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男房东看到女租客怀孕后,质问:“你怀孕为什么不告诉我?”女租客懵了,孩子又不是你的为什么要告诉你?可男房东却说:“我的房子借死不借生,你们住这里晦气,限你一个星期内搬走……”
王女士和丈夫打算迎接新生命,原先的房子空间不够,夫妻俩打算换一套面积更大的住房。两个人跟着中介来回跑了半个月,才敲定一套满意的房源。双方签好一年期租赁合同,押金加上三个月房租一次性缴纳完毕,八月一号正式入住。
本来一切都顺顺利利,入住没几天,屋内电器出现故障,王女士联系房东上门检修。房东进门之后,一眼看到已经显怀的王女士,当场脸色就不好了。
房东直接质问王女士,怀孕为什么没有提前告知。还放出狠话,如果提前知道租客怀孕,这套房子绝对不会往外租。
王女士当时就觉得莫名其妙。自己只是正常租房居住,怀孕属于个人私事,没有义务提前向房东报备。生孩子是一件喜事,并不存在所谓不吉利的说法,她试着和房东沟通,但是完全说不通。
房东搬出当地流传的说法,借死不借生。意思就是房子可以借给别人办丧事,却不能接纳租客生孩子坐月子。房东担心会影响自家运势,直接提出要求,让王女士一家一周之内搬走。
刚折腾完搬家,打包收拾、找搬家公司已经花掉不少开销,身体负担本就很重,才住进来就要被迫搬家,王女士夫妻俩很难接受。当初签订的租房合同,通篇没有任何禁止孕妇租住的相关约定,房东仅凭民间说法,就要求租客限时搬走,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夫妻俩不愿意就此妥协,找来社区工作人员介入调解。经过工作人员从中斡旋,房东放弃强制赶人搬走的想法,可转头拿出一份房屋租赁补充告知书,要求王女士签字。
这份补充告知书里的要求十分苛刻,明确不允许在房屋内生产、坐月子,月嫂以及护理相关人员不能上门,产后康复仪器也不能摆放。同时还要求,预产期前三十天,就要把坐月子的具体地址上报给房东,还要出示月子中心订单或者其他住房的证明材料。
房子已经租下,合同已经生效,入住之后临时新增一堆条条框框,换谁都很难接受。王女士夫妻拒绝签署这份补充文件,继续找调解员帮忙处理这件事。
这件事传到网络之后,网友的看法分成好几派。一部分网友觉得迎来新生儿是好事,如果自家房子迎来新生命,自己反而愿意送上祝福,比起生孩子,更介意房屋内发生丧事。
也有网友表示,老一辈确实存在这类民间忌讳,遇到这种情况,双方好好协商沟通就可以。还有不少已经怀孕或者准备备孕的网友留言,自己租房的时候同样遭遇过类似困境,有的人为了避开麻烦,只能高额预定月子中心。
很多人会疑惑,民间流传下来的习俗,能不能约束租房这件事。
从法律层面来讲,民间习俗没有法律约束力。租赁合同生效之后,房东单方面新增的补充条款,租客有权利直接拒绝,不用被迫签字。
双方已经签订正规租赁合同,合同没有写明孕妇不得租住,租客正常居住生活,包括怀孕生子,都属于正常的居住权益。房东如果执意强行驱赶租客,就属于单方面违约。一旦出现这种情况,租客可以要求房东退还全部押金,剩余未使用的房租,同时可以主张违约金,还有搬家产生的实际损失。
这件事后续也有结果,王女士另外找到了合适的住处,原房东也承担了对应的违约金以及搬家产生的相关费用。
现实生活里,不少房东都会听过借死不借生这类说法,代代相传下来,不少人打心底里介意租客坐月子生孩子。每个人心里有自己的忌讳,本身可以理解。但私人的想法,不能凌驾于法律和已经生效的合同之上。
租房这件事,讲究的是契约精神。签合同之前,房东可以提前把自己的顾虑全部说清楚,双方达成一致再签合同。一旦合同敲定,租客付完租金入住,就该按照合同办事。不能入住之后,再拿风俗当理由,随意更改租住条件,逼迫租客让步。
也提醒准备租房的朋友,备孕或者已经怀孕的情况下,签合同之前,双方可以提前把居住当中的顾虑全部沟通到位,写进合同条款,减少后续产生矛盾的概率。真的遇到房东无故刁难,不用一味忍让,保留好合同、聊天记录等证据,通过社区调解或者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的居住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