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62岁的女儿把91岁的母亲送进养老院时,还能自己遛弯,陆女士因为要做腰椎手术,才把母亲送去暂住。可4个月后,她从三楼楼梯滚到了二楼,颅骨骨折、肋骨粉碎,躺在ICU里命悬一线。而养老院的态度,让所有人心里发凉。
西安莲湖区,贾桂英老人91岁,入住前身体还好,走路慢些,但能自己出门遛弯,还能跟女儿聊天。
她的女儿陆女士62岁,腰椎动了手术。她实在照顾不了母亲,才在4月30号把老人送到尊慈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每月5300元,补贴后自付4500元。陆女士想着,等自己腰好了,就把母亲接回家。
8月14号上午,老人想出门晒太阳。她一个人从房间出来,慢慢走到楼梯口。那段楼梯很陡,没有防护栅栏,也没有警示。她踏空了,从三楼滚到二楼。从她走出房门到摔落,中间隔了半个多小时,没有一个护工发现。直到午饭时间清点人数,才在楼梯上找到她。
医院诊断:闭合性颅脑损伤、颅骨骨折、多根肋骨粉碎性骨折、气胸、肱骨粉碎骨折。老人被送进大兴医院ICU,插管,上呼吸机,医院下了病危通知。
养老院前期还算配合。付了救护车费,垫了8000元,派了护工。可没几天,护工撤了,钱也不出了。陆女士说,是因为她提了36万赔偿,双方没谈拢。养老院说,金额太高,总公司批不了,建议走法律程序,法院判多少他们认多少。
陆女士去问能不能用老人医保,医院说这是第三方事故,医保不能报。她只有一点退休金,十几天已经交了5万多,医院又通知再交2万。母亲已经醒了,能睁眼看她一下,可病情依然危重,随时可能变化。
律师说得明白:养老机构对入住老人负有高于普通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楼梯无防护、巡查缺位,责任逃不掉。但法律不会强制养老院在诉讼前全额垫付治疗费。走法律程序,不违法。可老人等不等得起,是另一回事。
事发后,养老院在三楼楼梯口加装了一道金属栅栏门。这道门对别的老人是保护,对贾桂英来说,来得太晚了。
你身边有在养老院出过意外的老人吗?你觉得养老院该不该先垫钱救人?评论区聊聊,给所有要把父母送去养老院的家庭提个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