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的死者亲属陈先生首次发声。
最让人心寒的不是那句“不可能退钱”,
而是家属坦言索赔参照了本地过往同类案例,侧面说明类似纠纷在当地早已发生过。
这句话真正扎心的地方,藏在后半截。全网都在讨论1.9万该不该退、店主该不该赔。但家属陈先生那句话才捅破了那层窗户纸:本地出过几例在牌馆打牌死亡的事情,店主均会赔偿。均会赔偿。说明这压根不是孤例,在当地已经形成了一套心照不宣的“规矩”。
陈先生把话说到这份上了。他说表哥出事前半个月天天去那家牌馆,当天是去等牌友的,不是路过歇脚。这个信息一出来,跟店主儿子起初说的“母亲不认识老人”就对不上了。多个邻居也证实,罗先生退休一年,几乎天天下午去那里打牌。好,老人是熟客,不是陌生人。这个前提变了,事情的性质就跟着变了。
既然老人是常客,那牌馆就不是“好心收留路人”。它是经营场所,对进来的消费者有安全保障义务。法院判过的案子不少,舟山一个大排档门口油污外溢滑倒行人,经营者得赔,因为店门前区域是经营场所的自然延伸。岳阳一个歌厅,顾客出来在门口楼梯摔伤,歌厅也得赔10%,因为那是进出通道。经营者的责任,不只在门里边。牌馆老板把发病的老人往门外“拖”,这操作在法律上就站不住脚了。
家属质疑的点就在这里。监控里老板把人扶出去,半道上摔倒了,然后继续往外拖。陈先生说,当天下午一点多,外面大热天,牌馆里头凉快,你把人往热的室外拖,这到底是救人还是怕人死店里?这话有点诛心,但戳到了要害。如果真的为了救人,打120,扶住椅子别让人栽倒,这是常识。偏偏选择了最不妥当的那一种。
再说那1.9万。协议书白纸黑字写的是“人道主义补偿”,不是侵权赔偿。官方也说了,店主在法律上没有过错,不担责。既然如此,这笔钱的性质就是“花钱消灾”,用钱买对方不闹事。这也是家属参照“本地同类案例”的逻辑——前面出了事,店家都赔了,到我这儿凭什么不赔?这个“规矩”就是这么来的,靠一次次的妥协养出来的。
可问题在于,家属说本地出过好几例这种事了,店主“均会赔偿”。这个信息如果属实,那就不是个案了。一次又一次的“人道主义补偿”,等于在给后来者立标杆——开店的有风险,碰上这事就得掏钱。这种心照不宣的默契比家属的强硬态度更值得警惕。它消解了法律的责任边界,让“谁摊上谁倒霉”成了潜规则。
店主的遭遇确实让人同情。老人家因为这事被折腾得失眠、吃不下饭,店也关了。最近有企业和个人给她捐了钱,说要帮她把钱还上。这说明很多人心里那杆秤是偏向店主的。同情归同情,事情得掰扯清楚。店主的操作有没有问题?如果当时她选择打120、扶住老人别动,家属明确说了,会送锦旗。偏偏选了个最让人挑理的做法。
现在双方都觉得自己委屈。家属觉得参照本地案例要钱天经地义,店主觉得我摊上这事倒了八辈子霉。谁对谁错?法律上已经有结论了,店主没过错。但情理上,这件事的结还没解开。当地既然出过好几例类似的事,那相关部门以前是怎么处理的?是不是每次都用“人道主义”四个字和稀泥?
司法部门已经介入了,有说1.9万要退还给店主的,但家属说没收到也不打算退。这事还没完。与其盯着家属退不退钱,不如问问当地:这套“均会赔偿”的规矩,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形成的?如果再出类似的事,是继续按“惯例”赔,还是把法律边界划清楚?这才是真正需要答案的地方。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