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一个七品县令的年薪不低,他们为什么还要贪?
宋朝一个大县的县令,月薪二十贯铜钱。换算今天,将近一万五千块人民币,这还只是最基础的那一项,正俸。
加上粮食折算、职田租收、各类补贴,总收入轻松超过两万。
你说这还不够吗?偏偏,史书里有句话记得明明白白:"廉吏十一,贪吏十九。"高薪的宋朝,清官十个里只占一个。这是为什么?
要弄清楚这个问题,得先把宋朝县令的收入单子摊开来看。
根据《宋史·职官志》,宋代地方州县官员,大县县令每月正俸二十千,小县县令每月十二千,另有禄粟月五至三石。
光看这两行,确实可观。
但俸禄这件事,不能只看最高那档。
宋朝的文官分三大类:朝官、京官和选人,也就是最底层的幕职州县官。整个宋朝文官队伍里,选人占了大头,一万多人。
这些人才是真正跑到县里干活的那批。
而这批选人的处境,苏轼的好友沈括在《梦溪笔谈》里记下了一首诗。
一个初任县尉的官员,被一个穷书生来信讨米,回了这么一首诗:"五贯九百五十俸,省钱请作足钱用;妻儿尚未厌糟糠,童仆岂免遭饥冻。"
翻译一下:我月俸五贯多,家里妻儿连糟糠都吃不饱,仆人快冻死了,你还来找我要米?
这是官员的真实叫苦,不是表演。
所以问题就来了,薪水看起来挺多,实际上为什么不够用?这里头有几层说不清的账。
宋朝人重家族,当官的人通常不是一个人在过日子,是"举族依其而居",整个大家族都跟着来,靠这个官员一个人养活。
当时普通官员一家往往有数十口人,甚至百口以上。
若一家按二十口人算,每月光口粮就要花掉五贯四百文;再加上仆役衣食、客人往来、四季衣物,月月都是精打细算。
再往上推一级,到了县令这个位置,开销就更大了,因为你要撑起一个与你身份相配的门面。
宋朝县衙里,官方编制只有知县、主簿、县尉这几个人。
但一个县的日常运转,需要书手、孔目、押司、录事……
这些处理公文、记录账册、上传下达的人,在王安石推行"重禄法"之前,胥吏基本没有政府俸禄,只能以受贿为生,成了严重的社会公害。
而这些人,名义上归你县令管。你管得了他们贪,还是管不了?
管不了,你就是他们的同谋;管得了,你先得给他们一口饭吃,这饭谁出?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终还是进入了一个灰色地带。
宋朝官员太多了。
按照宋朝官员的平均比例,一个差遣候补的官员大致有三人,国家要发三个人的俸禄,但实际有工作做的只有一人。
科举考完,你不是马上就能当县令的。
你要守选,在家等着,等有位置空出来,等上级考察,等排队轮到你。
王安石曾提到,基层官员实际所得,多者八九贯钱,少的四五贯,整个算下来六七年才得三年之禄,实在贫困得很。
等了三年、五年,终于当上县令,那几年荒废的日子,欠下的债,家里花掉的积蓄,人心里怎么想?
"这几年亏的,得在任上补回来。"
官场从来不是靠俸禄爬升的。逢年过节,要给上司送礼,夏天叫"冰敬",冬天叫"炭敬",上司过生日,不能空手。
顶头上司来巡视,要安排宴席,这叫"接待",走了还得送盘缠,叫"饯行"。
这些支出,没有哪个条文规定,但不做,你的仕途就完了。所以合法的那点工资,根本覆盖不了这条通道的成本。
说到这里,可能有人要问:这些理由,是所有县令都贪腐的借口吗?不是。
宋朝也有真正廉洁的官员。
包拯,历史上公认的大清官,在开封府任上年收入超过两万贯。
但他对公用钱归公、对自身克己节俭;而与他同朝的寇准,同样高俸,却"家未尝爇油灯,虽庖匽所在,必然炬烛",豪奢无度,反而常年入不敷出。
同样的薪水,廉者自廉,贪者自贪。
这正是北宋研究者得出的一个结论:"官吏的廉与贪,主要由其精神品质、人格追求决定,而不是由俸禄的多寡'养'成的。"
宋朝统治者的思路是"厚禄养廉",给高工资,官员就不贪了。
但他们忽略了一件事:真正的贪,往往不是因为穷,而是因为欲望没有边界。
宋仁宗时,高官宋祁灯红酒绿地享乐,他哥哥派人提醒他,宋祁的回答是:"当年在州学读书受苦,就是为了做官享福。"
这句话说出了很多人的心声,高薪养廉的前提,是人进入官场的初心是"廉",而不是"享福"。
当一个人进官场的目的就是捞钱,再高的工资都是起点,不是终点。
【主要信源】
《宋史·职官志》,脱脱等撰,元代官修正史,县令俸禄原始依据
《北宋"厚禄养廉"与政治风气转变》,人民论坛网,2018年12月,综合宋代史料
《宋代官员俸禄有多高》,知乎历史专栏,综合《宋史》《续资治通鉴长编》《梦溪笔谈》等
《北宋官员高薪为何仍未能"养廉"》,澎湃新闻,2019年
《宋朝:行政成本再高也不降薪》,参考网历史频道,综合《宋史》相关记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