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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一位民宿女老板委屈落泪,干脆自己把事情发到网上:“以后你们谁再路过我这里,我

惠州一位民宿女老板委屈落泪,干脆自己把事情发到网上:“以后你们谁再路过我这里,我都不提供厕所了!这是我自己的家,我愿意让你用厕所,收1元钱,也是提前说好、你自己同意的,觉得1元不合理,你完全可以选择不用,为什么一边用了,一边还要骂我?甚至还拍照威胁要发到网上曝光我?不用你来挂我,我自己把自己挂出来!”
 
惠州这位民宿女老板算是被1元钱逼哭了,游客上完厕所后嫌她收费,还拿着设备拍摄准备发到网上,她索性自己先把事情公开,在我看来这场争议表面上争的是1元钱,真正暴露出来的却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私人商家提供的方便,到底该不该被游客默认为免费公共服务。
 
事情发生在广东惠东盐洲岛白沙村红树林湿地公园附近,老板介绍自己的民宿就在游客集中区域,因为周边长期缺少公共厕所,过去不少游客都会直接进店借卫生间,她最开始也一直免费开放,可时间久了,厕所堵塞、卫生清理和维修费用全部落到了自己头上。
 
旅游旺季的时候问题更明显,来一个旅游团可能就是几十个人轮番使用,地面脏了要冲洗,下水道堵了要找人疏通,纸巾、水费、清洁用品都是真金白银,于是老板后来规定非消费游客如厕收1元,在店里有正常消费则可以免费使用,这个收费本身更多是为了覆盖成本和限制无节制使用。
 
这次一男一女来到店里借厕所,按照老板一方公开的说法,她事先已经告知需要支付1元费用,对方接受后才使用卫生间,可结束以后男方又对收费表达不满,并拍摄店铺准备发到网络,于是老板情绪彻底崩溃,才有了后来那段自己先把事情发出来的视频。
 
更关键的是,这次并不是老板单方面抱怨当地没有厕所,白沙村村委会书记随后向媒体确认,涉事区域目前确实没有能够满足游客需求的公共厕所,当地正在科普馆位置建设新的驿站,里面就规划了公厕,8月26日正在铺设水管,完成以后将尽快向游客开放。
 
所以在我看来,这位老板真正委屈的地方就在这里,本来应该由公共旅游配套解决的如厕需求,因为设施暂时没有跟上,长期落到了附近私人商户头上,商家免费开放的时候大家觉得理所当然,等到厕所被用坏、老板开始象征性收1元时,反而有人觉得她是在借厕所挣钱,这个账显然不能这么算。
 
有人说开门做生意就应该给游客行个方便,我觉得行方便当然值得提倡,但善意和义务必须分开,如果商家主动免费开放,我们应该感谢别人愿意承担清洁和维护成本,而不是免费用了几次以后,就把别人家的卫生间自动升级成公共厕所,否则最终最可能出现的结果,就是商户索性全部锁门。
 
从现行价格规则来看,经营者如果提供有偿服务,核心要求之一就是把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公开说明,不得收取没有标明的费用,也不能利用虚假或者误导性价格诱导交易,而消费者同样享有自主选择权,可以接受这项服务,也完全可以选择不接受。
 
换句话说,假如商家在使用之前已经明确告诉游客如厕收费1元,游客知情并自愿接受,那么讨论重点就不应该变成为什么厕所不能免费,而应该看有没有提前告知、有没有强制收费以及当地是否存在其他特别规定,至少目前公开报道并没有显示这家民宿属于必须免费向所有路人开放的公共厕所。
 
《民法典》也明确规定,权利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我认为这背后的常识其实很好理解,一个经营场所可以主动给陌生人提供便利,却不意味着任何路人都天然拥有免费使用其内部设施的权利,尤其当使用已经形成长期清洁、维修成本时更是如此。
 
当然,这件事情也不能只要求游客理解商家,当地作为热门游览区域,既然已经存在稳定而集中的客流,公共厕所本来就是最基本的旅游配套之一,如今村里已经着手建设新的公厕,我觉得这才是真正解决矛盾的办法,而不是让游客和民宿老板为了1元钱站到对立面上互相指责。
 
说到底,这1元钱根本不是重点,真正值得反思的是我们是不是越来越容易把别人的善意当成理所当然,陌生人借你一把伞、商家给你接杯水、民宿让你临时用个厕所,这些都可以体现人与人之间的温度,可一旦把好意变成必须提供的义务,再热心的人时间久了也会寒心。
 
所以这件事我更愿意站在老板这一边,不是因为1元钱有多重要,而是因为边界感同样重要,你可以觉得花1元上厕所不划算,也完全可以转身寻找别处,但既然提前知道价格又选择使用,就没必要事后把商家挂到网上,一个文明的旅游环境既需要公共设施跟上,也需要游客懂得尊重别人提供便利的成本。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说出您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