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女子新婚四十一天,丈夫因车祸离世。她悲恸欲绝,亲手为丈夫摔砂锅、抱骨灰盒,以遗孀身份操办告别仪式。待后事料理完毕,连同死亡赔偿金统算,男子名下资产共计四百万。女子以儿媳名分,向婆家索要二百万补偿。婆家断然拒绝,称二人只办过婚礼,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法律关系不成立,无权索赔男子钱财。男子胞弟更是冲入婚房,将婚纱照尽数砸毁,怒骂女子不识好歹,一通乱砸之后,强行将她逐出家门。女子无奈诉至法院,要求分割遗产。最终,法院会咋判?
张女士没想到,结婚才41天,丈夫余先生出事了。
余先生出车祸送医,经抢救7天,还是没能救回来。
余先生走了,张女士悲痛欲绝,感叹命运无常。
据悉,张女士才31岁,在公司做审计。余先生今年32岁,在某公司做程序员。
两人相知相恋,一起在北京租房生活。感情水到渠成。
2025年5月7日,两人回老家办了婚礼,但他俩还没来得及领证。
他们本约好5月20日去领证,可当天余先生正好入职新公司,没领成,事情就这么耽误了。
可谁也没想到,天有不测风云。
6月11日,余先生骑摩托上班,途中被一辆车撞了,在医院抢救了7天。
到最后,他没能撑住,因伤势过重,余先生还是先走一步。
张女士悲痛欲绝,以妻子身份发了讣告。
她先在北京办了告别仪式,又回老家办了葬礼。
她按当地习俗,以妻子身份抱骨灰盒、打砂锅,送了余先生最后一程。
余先生走后,张女士整理他名下资产,加起来超过400万元。
张女士痛不欲生,觉得她为这段感情付出了太多。
因此,她以儿媳身份跟婆家商量,想从遗产继承,分一部分作为补偿。
可婆家人说,两人没领证,不算夫妻,她更没资格索要赔偿。
余先生百天祭日,四名男子闯进婚房,乱砸一通,连婚纱照都给拆了。
其中一男子骂她“给脸不要脸”,最后连推带搡,把张女士和她父母赶出了余家。
事发后,张女士报了警,这才发现闹事人有余先生弟弟和亲友。她这才明白,余家是一分钱都不想给她。
可余家却说,张女士抱着丈夫遗像,拿着喇叭在村里到处诉苦,余家这才彻底恼了。
双方协商无果,索性对簿公堂,其间先后牵扯出三桩官司。
张女士诉至法院,诉求余母返还两百万,其中包含两人同居期间共同开销、购房首付款及公共维修基金的一半。
以及余先生证券账户内的盈利,加上死亡赔偿金等诸项款项。
但余母觉得,两人只办过婚礼,并未领取结婚证,算不上法律层面的夫妻,张女士主张分割财产,实属于法无据。
所以,余母提请,望法院驳回张女士所提之诉讼。
《民法典》第六条明确,民事主体开展民事活动,须秉持公平原则,合理厘定各方之权利与义务。
本案中,法院认定,张女士与余先生未曾办理结婚登记,不具备法定配偶身份,无法依夫妻共同财产或法定继承之规,分割余先生遗产及赔偿款项。
但法院认为,张女士在二人生活期间、余先生救治阶段,及丧葬事宜确有付出,且承受严重精神创伤。
法院依据公平原则,酌情判定余母,向张女士支付四十万经济补偿。
余母不服判决,随即提起上诉,她坚持分文不给,决意一毛不拔。
有网友表示,二人仅办婚礼却未领证,难以夫妻名分论处。
财产既然是登记在男方的名下,且属婚前所有,与女方毫无关联,不予分割,实属合情合理。
也网友表示,两人相识相恋到婚礼,女方付出不少代价,判赔四十万作为补偿,也算公平公正的。
若余先生泉下有知,不知作何感受,张女士是他挚爱,他又是否愿为她,留下一份生活保障呢?
那么,此事您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