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奸,已成为当下社会非常普遍的一种现象。
将通奸纳入道德范畴,而不是违法、违规,这使得整个社会在面临出轨时,出现了一种怪现象,就是,出轨的人反而无罪,一旦被抓现形,出轨的人比受害者还要猖狂,若被害人动手打了对方,就成了故意伤害罪,会被追责,判刑。而出轨的一方仅仅只是属于道德问题,不用负任何责任。
从前,还有个流氓罪,通奸罪,如今这两顶罪名取消了,反而对出轨没有相应的罪名,若按道理上讲,应该是不正确的,应出台法律,对出轨、滥情加以约束,这样才是正确且公平的。
一个文明社会的标准,就是法律的健全,若任由这种现象发展下去,必然会形成社会风气、关系失衡,重女轻男成了社会风气主流,久之,就会出现女权主义思想泛滥,男女社会地位不均,男人磨没了傲骨、造成的阴盛阳衰,导致社会进入一个男女权利失衡的状态。
建议,国家立法,将通奸罪纳入违法行为,入刑、对婚姻不忠,也是要付出代价,只有这样,才能减少、约束、杜绝婚内出轨,还一个更稳定、更和谐的健康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