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倒了可以扶起来,人心倒了可就扶不起来了,这才是和稀泥式调解的恶果。
这话不是危言耸听。
湖南祁东一位女店主,好心帮扶进店休息的晕倒老人,送医后老人不幸离世。
监控清楚、司法所认定:店主无责。
可家属张口索赔10万,扬言“不赔就抬尸堵门”。
经派出所两次调解,无过错的店主最终掏了1.9万元“人道主义补偿”。
直到舆论发酵、司法部门介入,这笔钱才被要求返还。
类似的事一抓一把。
青岛女游客拒绝陌生男子搭讪遭辱骂下跪,有视频有证据,却因“劝导退让”,滑向“法向不法让步”。
长沙一女子霸占车位不挪车,拖了10余天、四部门联动六次调解无果。
福建莆田初中女生帮扶摔倒老人,反被交警判定承担次要责任。
就连报警说,“大盘鸡里有土豆”都能免单!
“和稀泥”式的处理,就这样一次次上演。
这些事的共同病灶,就是“和稀泥”式调解。
调查归调查、调解归调解,真相查清了却不依据真相定分止争。
调解员的算盘是:与其花大力气教育闹事者,不如让无责但“好说话”的一方,出点小钱平事儿。
看似“案结事了”,实则是把矛盾从闹事者身上,转移到了守法者身上。
可这账,社会算不起。
民法典第184条写得明明白白:自愿实施紧急救助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担民事责任。
法律在前面为善意撑腰,调解却在后面拆台。
一次好人吃亏,吓退的是千百个下一次。
公众记住的不是“钱退了”,而是“扶了人,最后还是先赔了钱”。
当行善者伸手前,需要先掂量“会不会被赖上”,被冷却的是整个社会的道德温度。
调解不是和稀泥,而是守底线。
守住法律的底线,就守住了善意的边界;守住是非的底线,就守住了人心的温度。
调解可以调利益、调情绪,但是非不能调、责任不能调。
把“矛盾不上交”,简单理解为“不惜代价按下去”,丢掉的是“法”字,留下的是更大的隐患。
老实人的善良,不该为他人的无理取闹买单。
别让好人条款,只能在上了热搜之后方才生效。
真正的好调解,是在每一起纠纷中,都明辨是非曲直,让行善者理直气壮,让借事讹人者无利可图。
唯有如此,人心才不会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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