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甜这个声明,我读了三遍,越读越觉得高明。
"声誉是艺人的生命,也是艺人的软肋,但有勇气对以艺人声誉为要挟的碰瓷说不。"
8月27号晚,孙宇晨律师刚发完《案件事实说明》16分钟,这句就出来了。三千多万彩礼纠纷、已立案、申请了财产保全——对面把牌基本摊在桌面上了,景甜方没否认恋爱、没否认金额,只做了一件事:提管辖权异议。
说白了,法院现在审的不是"该不该还钱",而是"这个案子该在哪审"。实体部分还没开庭,更没有判决。
普通人可能觉得"避而不谈就是心虚",我倒觉得恰恰相反。
你想啊,对面已经把叙事搭好了:恋爱、谈婚论嫁、给彩礼、分手不还。这套故事线天然有人爱听。你这时候跳出来逐条辩,等于把战场拉到人家的主场——热搜上吵,谁声音大谁赢。她选择全部交给法院,看着被动,其实是把裁判权交给唯一有资格下结论的人。这事换个角度想,挺狠的。
再说个容易被忽略的细节:涉案的是"景某及其父母"。
三千多万的彩礼,被告写的是一家人。这里头有个现实问题值得聊——很多大额财产往来,是发生在"准家庭"关系里的,恋爱时不分你我,分手时一算账全是法律账。给的时候没留条子、没写名目,出事就只能靠举证。这条提醒比八卦有用:金额一旦上百万,哪怕对象是恋人,也别嫌生分,名目、凭证、转账备注,一样都别省。 感情是感情,财产是财产,混在一起,最后伤的都是自己人。
张继科那块我补一句不一样的。 当晚他直播间冲到10万+,弹幕全在刷旧事,他啃着玉米来一句"新闻没看,跟我没关系"。多数人夸清醒,我倒觉得还有一层——他被卷进来,恰恰说明公众注意力有多廉价。一个"那个运动员"的模糊指代,就能让十万人在另一个人的直播间审判一段七年前的旧恋情。我们以为自己在吃瓜,其实是被人用情绪牵着走。下次刷到这种被"撞"进热搜的人,先问一句:他跟这事,到底有几毛钱关系?
最后还是那句话:已立案≠已判决,长文标了"纯属虚构"的更不能当证据。让子弹飞,法院见。
(据孙宇晨代理律师说明、景甜工作室声明、张继科直播内容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