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崇焕死得最惨的地方不是挨了3543刀,是行刑那天,刽子手每割下一块肉,围观的人就冲上去抢着往嘴里塞,一边嚼一边骂“汉奸”。《明季北略》记得清楚:“百姓将银一钱,买肉一块,如手指大,啖之,食时必骂一声。”
一个人能被老百姓恨到吃他肉,跟后世说的“冤”是两码事。这中间隔着点东西。
先看崇祯给他定的罪。《崇祯长编》写得明白:“付托不效,专恃欺隐,以市米则资盗,以谋疑则斩帅,纵兵长驱,顿兵不战,援兵四集尽行遣散,又携潜喇嘛,坚请入城。”翻来翻去,没有“通敌”俩字。
“通敌卖国”是清朝修《明史》时加的。崇祯杀他,压根不是因为叛国。
第一个,五年平辽。1628年平台召对,袁崇焕拍着胸脯说,五年,全辽可复。崇祯高兴疯了,要什么给什么。散朝后给事中许誉卿私底下问他怎么打,他说了实话:“圣心焦劳,聊以是相慰耳。”哄皇帝开心的。
拿国运哄人开心。这句话本身就能要他的命。
崇祯信了。尚方宝剑给了,军饷给了,权限给了。结果五年没到,皇太极先打到了北京城下。一个满嘴跑火车的人,换哪个皇帝能忍?
第二个,擅杀毛文龙。毛文龙在皮岛待着,是后金背后插的一根钉子。崇祯用他,就是防着袁崇焕一家独大。结果袁崇焕设宴把人骗来,当众数了十二条罪状,直接拿尚方宝剑把人砍了。
尚方宝剑代表皇帝,但袁崇焕没权杀一品大员。这是矫诏。崇祯知道后“意殊骇”,硬忍了。因为还得靠他打仗。账先记着。
第三个最要命。1629年冬,皇太极绕道蓟镇,直逼北京。袁崇焕带兵勤王,到了城外却不拦,一路跟在清军后头。他的算盘是:关宁军野战打不过八旗,只能在京城城墙下打。
可老百姓看见的不是战略,是画面:清兵在前头走,袁崇焕在后头跟,不追不打,跟保镖似的把敌人护送到家门口。更要命的是,他请求带兵入城休整。
城外就他妈是十万敌军。一个督师要带兵进城。换你是崇祯,你敢开门?
等仗打完,崇祯把他叫来,就问两件事:皇太极怎么打进来的?你为什么要杀毛文龙?
袁崇焕一个字没答。沉默。
崇祯杀他,不是杀“通敌者”,是杀一个让他把全部家当押上去、最后发现自己被当猴耍的人。
但话说回来,袁崇焕面前是道无解题。不杀毛文龙,辽东指挥不统一;不吹五年平辽,拿不到全权;不在北京城下打,野战干不过八旗。他每步都有道理,每步都留了把柄。
所以这人死得冤不冤?冤在罪名——他没通敌。不冤在结果——他把崇祯的信任,一刀一刀割没了。
凌迟那3543刀,一半割在他身上,一半割在他自己埋下的雷上。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