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在医院伺候患癌的父亲,晚上骑电动车送外卖挣钱,43岁的陆先生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以这种方式离开——更没想到,身后那个养了8年的儿子,竟不是亲生的。
陆先生名叫陆晓东,广西玉林人。很多人后来只记住陆晓东送外卖的身份,其实陆晓东本职是铁路机车乘务员。铁路值乘工作让陆晓东经常不在家,每周能陪伴家人的时间有限。2016年,父亲陆芳明退休,同年孙子小海出生。
小海结束哺乳期后,接送、吃饭、日常起居,有相当一部分由陆芳明和妻子朱科棋照料。
真正让这个家庭忙乱起来的是2019年。陆芳明体检查出直肠癌,后来又出现肝、肺方面病灶,陆芳明接受过手术、热消融和多次化疗。因为女儿陆雨晴在天津工作,家里后来把治疗地点放到天津。陆晓东只要条件允许,就请假过去陪父亲治疗。
治疗不是一天两天的事。陆芳明患病几年后,家庭生活和医疗支出都需要钱。陆晓东有铁路工作,却又利用空余时间注册成为外卖骑手。白天陪陆芳明检查、治疗,到了晚上有时间就骑车接单,这种日子一直持续到2024年。
2024年5月,陆晓东再次来到天津照顾父亲。5月5日深夜,陆晓东送餐后骑车途中遭遇交通事故,43岁的生命停在那天晚上。陆芳明还在抗癌,却先送走了儿子。事故之后,家属围绕后事、财产和孩子安排逐渐产生矛盾,陆芳明和朱科棋开始对养了多年的孙子身份产生疑问。
真正把疑问推到无法回避的位置,是2024年10月的鉴定。
陆芳明夫妇和女儿陆雨晴带小海到天津,利用此前保存的陆晓东血液样本进行了相关血缘鉴定。其中一份鉴定确认朱科棋与陆晓东存在生物学母子关系,另一份编号为津天意〔2024〕法医物证鉴字第345号的意见,则排除了陆晓东与小海的生物学父子关系。
看到结果以后,陆芳明夫妇认为多年疑问终于有了答案。但到了法院,这份鉴定并没有直接成为定案证据。
天津市南开区司法局后来认定,第345号鉴定涉及的鉴定活动存在程序违法问题,包括涉及未成年人时有关监护程序不符合要求,以及使用陆晓东此前留存样本时存在程序问题。
也就是说,争议并不是DNA技术本身到底能不能鉴定血缘,而是这份鉴定能不能作为符合法定程序取得的证据进入诉讼。
这成为陆芳明夫妇后来败诉的重要节点。
2025年,陆芳明夫妇把儿媳黄某和小海告上法院,提出返还多年抚养支出、精神损害赔偿,并希望确认陆晓东与小海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一审没有支持,二审同样维持原判。
法院审理时还面临一个现实问题,《民法典》规定,对亲子关系提出确认或者否认请求的主体有明确范围,而陆芳明、朱科棋是祖父母,陆晓东又已经去世,无法亲自提出请求。
与此同时,交通事故产生的约106万元保险赔偿也没有简单落到某一个人手中。相关案件生效裁判确定陆芳明、朱科棋、黄某和小海共同获得相应赔偿,但四方内部具体如何分配,仍与亲属身份和后续争议紧密相关。
到了2026年,陆芳明夫妇的态度又有了变化。两位老人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年7月案件进入再审立案审查程序。
陆芳明公开表示,如果能够依法重新做一次规范的亲子鉴定,而且结果证明小海确实是陆晓东亲生,老人愿意在赔偿款问题上作出让步。如果最终确认没有生物学父子关系,老人更希望得到一个明确说法。
还有一件事陆芳明始终放不下,就是小海。
小海从很小的时候就在爷爷奶奶身边生活。八年的接送、吃饭和陪伴,不会因为一张鉴定意见书立刻消失。陆芳明后来表示,即使最终证明没有血缘,孩子也无法选择自己的出生,老人仍希望能够见到小海。
这并非完全没有司法实践可以参照。2024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229号。案件中的祖母沙某某在儿子去世后,希望继续探望孙子,法院最终支持合理的隔代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明确,在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身心健康的前提下,应当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和家庭关系的角度处理丧子老人的探望请求。
只是陆芳明家的情况更复杂,因为小海与陆晓东之间的生物学关系至今尚未经过生效裁判最终确认。
所以这场纠纷走到今天,已经不只是19.5万元抚养费该不该退的问题。陆芳明夫妇真正等待的,是一次程序合法的血缘确认,是106万元赔偿款怎样依法处理,也是八年祖孙生活留下的感情,最后还能不能有一个妥当的去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