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了!”江苏南通,一名女子突发疾病紧急入院手术,前后住院治疗半个月,欠了34000多医药费不够结账。她还和丈夫先后两次试图偷偷逃费出院,被医院工作人员当场拦下一次,最终还是趁交接班空档脱身。医院多次沟通、报警维权无果后,将夫妻二人起诉至法院,最终法院裁定涉案医疗费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丈夫需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江苏南通的女子赵某去年突发脑出血、意识模糊,情况十分危急。
丈夫钱某将她送往南通当地医院急诊救治,为保住性命,医院当天就为赵某开展了手术治疗。
术后赵某病情逐步稳定,经过半个月的住院休养,身体各项指标好转,已经达到了出院标准。
半个月的手术、用药、护理以及检查,整套治疗流程下来,总计产生医疗费用80176元,两人已经交了46000元。
可让人没想到的是,眼看病情痊愈可以出院,赵某和丈夫却打起了逃费的歪心思。
按照医院规定,患者出院前必须结清所有医疗费用,办理正规出院手续,赵某夫妻对此心知肚明,却不想承担剩余费用。
出院当天下午,二人悄悄收拾好随身物品,打算不结账、不办手续直接离开医院。
好在医院工作人员巡查时及时发现异常,拦下了准备逃费的夫妻二人,第一次逃费计划就此落空。
本以为被拦下后,二人会认清问题,主动结清尾款,承担起该承担的责任,没想到夫妻俩毫无愧疚之心,反而心存侥幸,伺机再次出逃。
趁着工作人员交接班的空档,赵某和丈夫再次伺机行动,成功避开工作人员视线,偷偷离开了医院。
两次蓄意逃费的行为,彻底耗尽了医院的耐心,在患者痊愈、治疗结束的前提下,拖欠大额医疗费、恶意逃单,已经违背了基本的诚信原则。
为追回欠款,医院先后采取多种维权方式,不仅多次联系赵某夫妻沟通缴费事宜,还选择报警处理,后续又发送了律师函督促二人履约。
但无论医院如何沟通催告,赵某始终无动于衷,坚决不肯结清剩余医疗尾款。
无奈之下,医院只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患者赵某及其丈夫钱某一并诉至南通崇川法院。
庭审过程中,案件的核心争议点彻底浮出水面,赵某作为直接患者,享受了完整的医疗服务,理应缴费毋庸置疑。
但其丈夫钱某却当庭推脱,声称自己没有经济能力,无力承担这笔欠款,拒绝共同支付医疗费。
钱某的态度,也让这场普通的医疗欠款纠纷,变成了大众热议的家庭责任与夫妻债务话题。
法院审理过程中,结合医院提供的病历、入院记录、费用清单等完整证据,确认医患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医疗服务合同关系。
针对丈夫钱某是否需要担责的核心问题,法院的判决逻辑清晰、有理有据。
法律明确规定,夫妻之间存在相互扶养的法定义务,这份义务不只是日常的生活照料,更包含患病就医的经济帮扶。
赵某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患病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是保障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维系家庭正常生活的必要开支。
这笔费用不属于个人消费,完全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不能由患者一人独自承担。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裁定赵某需全额支付剩余34176元医疗费,其丈夫钱某对该笔债务承担共同付款责任。
判决结果出炉后,不少网友都表示认可,治病缴费是天经地义的道理,医院救死扶伤,也不是无偿服务。
医护人员的救治、病房床位、药品耗材、检查设备,每一项都需要成本,拖欠医疗费、恶意逃费,不仅寒了医者的心,更是触碰了法律底线。
更值得深思的是夫妻二人的处事态度,生病就医本是无奈之事,经济困难可以和医院沟通协商缴费方案。
主动沟通、坦诚说明情况,大多能得到理解和通融,可蓄意逃费、拒不认账,就是赤裸裸的失信行为。
丈夫在妻子重病治愈后,不仅不愿分担医疗开支,还配合妻子逃费、当庭推诿责任,完全背离了夫妻扶养的基本义务。
信息来源:现代快报 2026年8月27日《住院女子“逃单”出院,欠下3万多元费用不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