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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定边,13岁男孩晚自习后回家,被公积金中心职工刘某从背后踹一脚、拍后颈,报警

陕西定边,13岁男孩晚自习后回家,被公积金中心职工刘某从背后踹一脚、拍后颈,报警时又被民警郭某反手扇一耳光。两人辩解:"看孩子晚上不回家,想管教一下。"行拘10日、罚1000元了事,可父亲怒了:近万元医药费全自担,至今没收到一句道歉。网友炸了:公职人员当街打未成年人,行拘就算完了?

2026年4月25日晚上九点四十分,陕西榆林定边县的街道上,路灯把几个孩子的影子拉得老长。十三岁的小李和两名同学刚结束晚自习,背着书包往家走。孩子们有说有笑,谁也没想到,接下来几分钟会发生什么。
 
就在小区门口,一个中年男子突然从背后冲了过来。这人叫刘某,是榆林市住房公积金定边管理部的工作人员。他二话不说,抬脚就朝小李后背狠狠踹了过去。孩子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回过头来质问对方为什么踢人。

刘某不但没有道歉,反而抬手又在小李后颈部拍打了一下。几个孩子吓坏了,但又觉得委屈,便一路尾随刘某,想讨个说法。
 
走到一家酒店附近时,刘某和一个朋友碰了面。这人姓郭,是定边县公安局的民警。小李见两人准备坐车离开,赶紧叫住他们,说已经打了110报警,让他们别走。

郭某听说孩子在报警,不仅没有收敛,反而大声呵斥,伸手就朝小李脸上扇了一巴掌。监控视频里,路人都看不下去了,有人喊了一句“怎么能打娃娃”。可这一巴掌已经打了出去,孩子当场被打蒙了。
 
警方很快赶到现场。小李被送到定边县人民医院检查,诊断结果是闭合性颅脑损伤轻型,还伴有耳鸣。一个十三岁的孩子,好端端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被人从背后踹一脚、拍后颈、扇耳光,最后落了个脑损伤。更让人心寒的是,打人的两个都是公职人员——一个是公积金中心的工作人员,一个是警察。
 
事后,两人的辩解让人哭笑不得。他们说,“看到孩子晚上不回家,想管教一下”。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晚上九点四十放学回家,这叫“不回家”?一个陌生男人,凭什么“管教”别人家的孩子?更何况,其中一人还是警察,本应是保护百姓的人,却在孩子报警的时候动手打人。
 
李先生是孩子的父亲。他赶到医院看到儿子的检查报告时,心里什么滋味,外人难以想象。他告诉我们,一家人此前根本不认识这两个人。孩子被打后,很长时间不敢去学校,心理压力大得连门都不敢出。

为了给孩子看病,李先生前前后后花了近一万元医药费。可直到今天,打人的两个人没有一句道歉,也没有赔过一分钱。
 
那么,这两个人受到什么处理了呢?定边县公安局在5月29日对他们作出了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一千元。有律师指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从重处罚的情形。

可最终的处罚,却是按拘留的下限来执行的。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郭某作为民警,在孩子拨打110报警的过程中动手打人,这已经不是在打架,而是在压制公民报警的权利。这样的行为,十天的拘留就算完了吗?
 
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是两码事。拘留和罚款解决的是违法问题,但赔礼道歉、赔偿医药费,是打人者欠受害者的人情和法理义务。

可几个月过去了,这两个人一个请假不在单位,一个以“案件已立案”为由拒绝回应。仿佛打人的事已经翻篇了,可孩子的伤、孩子的恐惧、孩子父亲的愤怒和无力,都还实实在在地摆在那里。
 
网友的愤怒不是没有道理。公职人员当街打未成年人,行拘十天、罚款一千,这就算完了吗?如果连警察都可以在报警现场动手打人,那普通人还能指望谁来保护自己?如果公职人员打了人可以既不道歉也不赔偿,那法律的威严又在哪里?
 
这件事到现在还没有一个让人满意的说法。李先生说过,他会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继续维权。可对一个普通家庭来说,跟两个公职人员打官司,谈何容易。

我们只能希望,这件事不要就这么悄无声息地过去了。一个十三岁的孩子,需要的不仅是一句道歉,更是对“公道”这两个字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