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揪心了,一个还不到2岁半、只能说简单词语的孩子,只因为大人视线离开了20分钟左右,就从幼儿园独自走到校门外,随后消失在荒草、废弃建筑和河流交错的区域,数百人找了一天一夜,最终等来的却是所有人最不愿看到的结果。
8月25日中午,贵州铜仁松桃县大路镇,男童母亲带孩子来到当地一家幼儿园,据她后来介绍,自己上到二楼与园长沟通工作安排,孩子则和其他小朋友在一楼玩耍,等她再次下楼寻找时,孩子已经不见了。
监控把孩子离开的过程记录了下来,几名老师离开时校门被打开,孩子可能以为母亲也已经出去,于是跟着走出教学区域,还曾在母亲车辆附近停留,到了12时58分左右,他最终独自走出幼儿园大门,随后彻底消失在监控画面之外。
发现孩子失踪后,家属很快报警,当地政府、公安、村民和专业救援力量陆续加入搜寻,警犬、皮划艇、潜水员和无人机全部出动,村民甚至把附近半人高的荒草一片片砍开寻找,热成像无人机更是在夜里连续飞行约8个小时。
可附近环境确实非常复杂,幼儿园周围有尚未开发的荒地、茂密杂草和废弃建筑,不远处又有河流,陆地能藏住一个两岁孩子的身影,水域排查又比普通地面搜寻困难得多,所有人只能不断扩大范围,一遍又一遍寻找。
直到8月26日晚,孩子终于在幼儿园附近河流中被找到,可惜已经没有生命体征,从25日中午走出那扇校门,到第二天晚上找到孩子,这场持续30多个小时的搜救最终还是没能创造奇迹。
我认为,这件事最应该追问的并不是孩子为什么自己乱跑,因为一个2岁多的孩子根本没有能力判断什么是安全、什么是危险,真正应该由成年人回答的问题,是为什么一个如此年幼的孩子能够一路从教室走到校门,再独自离开园区却没有被及时发现。
教育部在幼儿园安全管理要求中明确提出,幼儿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幼儿园应把保护幼儿安全放在首位,同时强化人防、物防、技防并落实封闭化管理,这些要求看起来都是日常管理细节,可遇到这种事情才会发现,一道门有没有及时关上可能就是完全不同的结果。
当然,我也不赞成现在就隔着网络给某一方直接定责,因为孩子当天究竟处于正式报名、临时停留还是已经由园方实际照护的状态,母亲和园方之间有没有明确交接,看护责任当时具体由谁承担,校门管理是否存在疏漏,都需要有关部门把事实调查完整以后才能判断。
从法律规则来说,《民法典》第1199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幼儿园原则上需要承担侵权责任,除非能够证明已经尽到教育和管理职责,但这个案件是否完全符合该条适用条件,同样要结合孩子当时的实际状态和调查结果确定。
我觉得这个悲剧还有一个特别现实的警示,就是低龄儿童的安全不能建立在他应该知道跟紧大人的假设上,两三岁的孩子可能因为看见熟悉的人离开、听见门响或者找不到妈妈,就凭本能往外走,因此幼儿园和家庭真正有效的防线必须是成年人把出口和交接程序守住。
很多安全事故回头看都没有一个惊天动地的起点,可能只是门开了没有及时关闭,可能只是大家都以为旁边还有其他人在看,也可能只是短短十几分钟没有确认孩子的位置,可当几个看似微不足道的漏洞恰好连在一起,最后承担后果的却可能是最没有自救能力的孩子。
所以在我看来,这场悲剧最后不能只停在一句让人心疼,更重要的是把孩子到底怎样离开幼儿园、校门为什么能够自行通过、当时谁负有照看责任以及附近危险水域是否还有能够完善的防护全部查明,因为对一个2岁多的孩子来说,真正可靠的安全从来不是提醒他别乱跑,而是成年人提前把他可能走向危险的路堵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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