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这事发酵到现在,最该第一个站出来的组织,全程沉默。
企业有工会。按劳动法规定,裁减20人以上,必须提前30天向工会说明情况,听取意见。星宇107人,远超标准。可整个过程,没听见工会说过一个字。
据说,工会主席就是那个组织HR一对一劝退的人力总监。执行和监督是同一个人,结果自然不意外。
440名应届生刚入职一个多月,107人就面临“二选一”——要么主动离职拿半个月补偿,要么去车间打螺丝。常州人社局通报定性为“方法简单生硬,缺乏充分有效沟通”,人力总监被停职。
但有个问题大家一直在问:工会去哪儿了?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裁减20人以上就得提前30天向工会说明情况、听取意见。107人,远超标准。可从头到尾,没人听到工会说过一句话。
更离谱的是,有信息显示星宇的工会负责人同时兼任人力资源总监。换句话说,组织裁员的和本该监督裁员的,是同一个人。
这就有意思了。工会的法定职责是维护职工权益,可当工会主席本身就是执行裁员的人,你指望他监督谁?自己监督自己?这就像一个考试,监考老师同时是考生——结果还用猜吗?
有人可能会说,工会也许私下做了工作没公开。但107个年轻人被约谈施压的时候,工会连句公开的话都没有,这叫哪门子“娘家人”?
这件事爆露了一个尴尬现实:很多企业的工会,说白了就是公司行政部门的一块牌子。组织春游团建的时候工会牵头,员工被裁员的时候工会消失。福利的时候是“家人”,维权的时候是外人。
制度设计本身是好的——工会在裁员中本该是职工的“缓冲带”和“保护伞”。可当工会主席的任命和考核都捏在企业手里,甚至直接让HR来兼职工会负责人,这个制度就变味了。
星宇这事最终靠的是舆论暴光和人社部门介入。但如果工会能真正发挥作用,107个年轻人可能不用先找媒体、找海外渠道,最后才想起来还有个“工会”。
制度写在纸上容易,落到实处难。工会不能只是个摆设,更不能让监督者和执行者变成同一个人。
星宇裁应届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