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女子今年41岁,因为生病住院,她找了一个38岁的护工,也许年龄相仿,女子对护工很满意,结果护工利用了女子对她的这份信任,趁着手机没有锁上,更改了女子的支付密码,然后一笔笔钱转到自己这里,一共40万元,等女子发现钱没有了,马上报警后,虽然护工被抓,但是钱却被她挥霍完了。
女子病得不轻,日常生活根本没法自己料理,就花钱请了个护工。
这个护工,和女子年纪也相仿,女子刚开始觉得这人还不错,照顾得也还算周到,慢慢就放下了戒心。
可谁能想到,这个护工从一开始就没安好心,她盯上的不是那点护理费,而是病人手机里的钱。
然而女子犯了个致命的疏忽,手机没设锁屏密码。
护工每次等女人发病难受或者睡熟的时候,就偷偷把她手机拿过来。
打开手机,找到支付软件,然后通过手机短信验证码把支付密码给改了。
改完密码,就开始一笔一笔往自己账户转钱。
从7月初到8月中旬,一个多月的时间,前前后后转了40万。
女人躺在病床上,对自己的钱被一笔笔转走,一点都不知道。
直到8月中旬,她可能查了一下账户,才发现里面的钱全没了,当时就慌了,赶紧报了警。
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很快就锁定了那个护工。
警察一调查,发现这个护工表现就很不对劲,证据摆在那,护工很快就被抓了,因为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
人是抓住了,可钱呢?
警察说,那40万已经被护工挥霍光了,一分都没找回来。
那个女人还躺在医院里,病没治好,钱却没了。
她当初那么信任这个护工,觉得人家照顾得好,结果人家照顾的是她的银行卡。
警方提醒大家,住院的人身体本来就弱,防范意识也差,最容易成为这种人的目标。
手机一定要设锁屏密码,支付密码、验证码这些东西,千万不能让别人碰。
家属最好也经常查查病人的账户,发现不对赶紧报警。
这就是一个生病的人太信任别人,而那个被信任的人,利用了这份信任,把病人的救命钱全拿走了。
一个病得连自己都照顾不了的人,躺在医院里本来就够难受了,花钱请护工是来帮忙的,结果人家倒好,直接把手伸进了她的钱包。
40万啊,病人住院五个月,医药费、营养费、后续治疗,都需要这个钱支付?
这护工倒好,在一个半月的时间,全给转走了。
而病人躺在病床上啥都不知道,等发现的时候钱已经没了。
让女子感到太不值得的是,以为遇见了好人,以为她照顾得很好,人也不好太差,结果是知人知面不知心。
可坏人是看不出的,坏人的脸上不会写字,护工真正惦记的压根不是怎么把人照顾好,而是怎么把人家手机里的钱弄出来。
病人身体虚弱的时候、睡着的时候,她就偷偷拿过手机操作,这种趁人之危的做法,就是吃人血馒头。
有人说病人自己也有问题,手机不设锁屏密码。
这话没错,确实是个大疏忽,但是当一个病人,浑身难受躺在病床上,哪有那么多精力去防这防那?
她请护工本来就是为了省心,结果反倒给自己招来了贼。
这不能怪女子,而是护工太缺德。
钱被挥霍光了,一分没找回来,病人病还没好,钱先没了。
所以也提醒所有人,手机锁屏密码一定要设,支付密码、验证码这些东西,千万别让别人碰。
尤其是身为病人,无论是自己和家人多上点心,经常查查账户。
不然人心隔肚皮,你拿人家当帮手,人家拿你当提款机。
《刑法》第264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盗窃30万至50万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而护工趁病人身体虚弱、防范能力不足,私自操作手机多次转账,窃取资金40万元。
其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
目前护工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刑事拘留,若罪名成立,她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0万被她挥霍一空,无法退赔,这一情节在量刑时也会被考虑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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