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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都不要了!”上海,女子患癌后借住朋友家,结果晚上睡觉时不慎从高低床上摔下来,

“脸都不要了!”上海,女子患癌后借住朋友家,结果晚上睡觉时不慎从高低床上摔下来,把自己给摔伤了,于是要求朋友赔偿。朋友委屈拒绝后被女子起诉索赔,女子称自己转了100多元“住宿费”,不算白住。法院这样判!
 
涉事的陈女士当时身患癌症,需要定期去上海市区的医院复查治疗。她之前租的房子离医院太远,来回奔波身体扛不住,就想到了老同学林女士。
 
两个人相识多年,平日里关系还算不错。陈女士把自己看病的难处跟对方说完之后,林女士心里十分同情。看着病友孤身一人求医,来回折腾太过辛苦,林女士没有过多犹豫,直接同意让陈女士过来暂住,还把家门钥匙给到对方,方便她复查的时候随时落脚。
 
最开始,林女士压根就没提钱的事情。纯粹是朋友之间的一份善意,想着能帮一把就帮一把。陈女士过来住的初期,一直睡在客厅的沙发上,日子也算相安无事。林女士家里还有一张高低床,平时是自家家人使用,从来没有出过意外。
 
住了一段时间之后,陈女士心里总觉得白吃白住心里过意不去,便主动给林女士转了一百多块钱。这笔钱不是一次性大额租金,是零散分几次转过来,折算下来每天也就几十块。林女士本来不想要,可架不住陈女士反复转账,最后也就收下了。谁也没有想到,就是这一百多块钱,日后会成为法庭上最重要的争执点。
 
出事的那个夜晚,陈女士没有继续睡客厅沙发,自己独自去到卧室,爬上了高低床的上铺睡觉。为了方便手机充电,她特意调整睡姿,头部朝向床铺没有护栏的那一侧。人睡着之后,防备意识下降,半夜一个翻身,直接从上铺重重摔落到地面上。
 
巨大的声响惊动了林女士,她跑过来一看,陈女士已经倒在地上动弹不得。见到情况危急,林女士第一时间拨打急救电话,把人送往医院抢救。经过诊断,这次坠落造成陈女士脊髓损伤,伤情很重,后续治疗要花费一大笔开销。
 
好好的人在自己家里摔成重伤,林女士心里也很难受,出于人情,她已经尽到了救助义务。可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份好心很快就惹来了一场官司。
 
身体稳定之后,陈女士一纸诉状,将曾经伸出援手的林女士告上法庭,提出十多万元的赔偿诉求。
 
在陈女士的逻辑里,自己给过一百多块住宿费,双方就形成了住宿交易关系,林女士的家就等同于经营性的住宿场所。既然收了钱,就必须承担安全保障责任。同时她还指出,那张高低床护栏设计有缺陷,存在安全隐患,这才是自己跌落受伤的根源。
 
这番说辞直接把林女士气得寒心。在法庭之上,林女士把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全部摆了出来。她反复强调,当初是出于朋友情谊才收留对方,从始至终没有主动索要过一分钱。一百多块是陈女士单方面主动转来,属于人情上的补贴,根本算不上房租。
 
而且她从来没有安排陈女士去睡高低床上铺,之前一直都是睡沙发,当晚是陈女士自己更换睡觉位置。这张高低床家里人长期使用,从来没有发生坠落事故,并不存在质量问题。于情于理,自己都不该承担巨额赔偿。
 
双方各执一词,矛盾的核心就摆在台面上:朋友好心收留,收了对方一点心意钱,到底算无偿帮忙,还是租房经营?私人住宅,要不要比照酒店民宿标准,对借住人的意外摔伤负责?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接手审理这起纠纷,把全部证据梳理清楚之后,给出了判决结果。
 
法院首先明确,判断是不是经营住宿,不能只看有没有小额转账。要结合双方身份、居住目的、钱款金额还有交易意图综合判断。本案当中,一百多元只是陈女士过意不去的人情补偿,并非商业租金,这次居住定性为朋友之间的好意施惠,不属于营利性租赁行为。
 
经营性场所才需要严苛的安全保障义务,私人住宅没有义务做到万无一失。同时现有证据,也无法证明高低床本身存在安全缺陷。事发之后林女士第一时间施救,已经尽到普通人该尽的义务,不存在过错。
 
陈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清楚高低床上铺睡觉存在风险,是自己选择无护栏一侧就寝,自身疏忽,才是摔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据此,法院驳回了陈女士全部赔偿诉讼请求。一审判决下达,双方都没有再提起上诉。
 
这件案子看完,不少网友看完都唏嘘不已,好心收留落得被起诉,换谁心里都会凉半截。现实生活里,很多人都遇到过亲友来投奔借住的情况,这件案子也给所有人上了现实一课。
 
法律的判决守住了底线,没有让善意被过度绑架。可人情社会,光靠法律判输赢远远不够。

人与人之间互相帮衬,讲究的是知恩念情,而不是一遇到损失,转头就把帮忙的人当成索赔对象。

一旦情谊被功利算计撕碎,最后输掉的不只是官司,更是人与人之间那份难得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