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一封私信从甲地送到乙地,靠的是哪几种民间渠道,各有各的规矩。
嘉靖年间,有个在外地经商的晋商把家书写完,搁了好几天没处送。驿站就在城外,信差每天进出,但驿传是朝廷的差,私人拿来送信被查到要挨板子。
他最后的选择,是等下一支回山西方向的商队,把信夹在货单里带走。
驿传体系的骨架,从秦汉就开始搭了。
唐代在官道沿线密集设驿,急件日行三百里,紧要军情可以五百里加急,沿途换马不停人。这一套运转起来效率不低,但从来没有面向普通人开放。
《唐律疏议》的条文说得清楚,私借驿马递送私物,依情节轻重杖六十至一百,主管驿站的官员若知情纵容,同样担责。
明清两代把这套管制方向延续下来,驿传负责传递政令和军情,送的是朝廷的事,不是个人的家书。这堵墙,把普通百姓挡在了外面。
民间自然有自己的应对方式,而且应对得相当久了。
最古老、覆盖面也最广的一种,叫托人捎带,史料里写作"附书"或"附寄"。
大体做法是找一个恰好朝着目的地方向出发的人,把信搭进对方行装。
可以找的人选范围很宽:返乡的商队伙计、云游的僧人、赶考完了回家的举子、进京办差回来的小吏,甚至节前探亲的官员家属。只要方向对,都可以托。
这种方式没有成文规矩,靠的全是人情和道义。
对方走到哪,信跟到哪;对方途中遇到变故,信的命运就跟着悬了。没有凭证,没有时限,寄信人唯一能做的就是等。等到对方带来了消息,或者捎回了回信,才算知道信到没到。
从广东带封信去山西,路途顺利也要走上一两个月,中途若是这个人改道或者滞留,时间就没了定数。
杜甫在安史之乱中写下"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背景是战乱切断了一切途径;平常年月,家书也从来不是件轻松送达的事,丢失、延误、被中途持信人弄混,都是真实会发生的状况。
信件本身的形态,随时代而变。
唐宋以后纸张普及,普通书信大多折叠封好,用浆糊粘住封口,讲究一些的在封口处捺指纹或加盖私印,表示没有被拆开过。
这些防拆封的做法,不只是礼节,也是对中间人的一种约束,至少被看到拆过痕迹,社交代价是有的。不过,社交压力管得了大多数人,管不了所有人。
商业活动扩展的年代,另一条路慢慢成形,就是民信局。
这类专门经营递信业务的民间机构,宋代随着商业城市的兴起开始出现雏形,到明清时期,在沿海和沿江的商埠里已经有了相当固定的运营格局。
经营者按重量和路程收费,信件不是随到随发,而是等到"信期",攒齐了一批同路的件,打包出发。寄信人把信送到信局,付钱,登记地址,等着那天出发。
信局的运作有几条行业默契,未必贴在门口,但圈子里的人都清楚。
信封要封严,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要写对,否则到了中转节点无法交割。
信里不能明写"内附银两若干",信局不对贵重物品的失窃承担赔付,写了反而等于自找麻烦。确实需要夹带贵重物的,需要单独谈价格,走保值的特殊委托,那是另一个价位的服务。
信局的线路,一般按固定节点走。
从甲地发出,未必能直达乙地,中间要经过几个中转节点,每处有当地伙计负责接件、暂存、再转发。信件在路上辗转流通,一旦地址写错或者某个节点出了问题,追查起来相当费事。
收费方式各家有别。有的是寄件人付清,信件随后送达;有的是送到之后由收件人结账,收件人不在或者拒付,信件就压着不交。
这后一种,收件人取信时要当场数钱,才能拿到家里人的消息。
有时候费用不多,有时候路程远、价格高,手头紧的人还得先凑齐了钱再去取。
清代民信局发展得最顺的地方,在长江沿线和沿海商埠。
宁波商人经营的信局,沿固定的海路往来于沪甬汉各口,信件按班次递送,形成了有时间节点、有价格标准的商业体系。
晋商的商路深入北方和边疆,商帮内部有一套传递行情和家信的渠道,靠商帮内部的信任机制运转,外人进不去,内部人用起来比较顺手。
还有一种选择,最费钱,但最省时间,直接雇专职信使单程跑一趟。
有急事有财力的商人或大户才会考虑这个,费用按路程和时限谈妥,送到了结尾款。
没有机构背书,靠事先说好的约定,出了问题讨理去哪说不一定,所以通常用在时限明确、双方各有利益可依的场合。只要找到认路走得快的人,这是最能赶时间的一种。
几条路各有适用范围,走哪条取决于路有多远、事有多急、荷包深不深、认识多少人。
信局的线路是固定的,偏远地方到不了,托熟人带依然是许多人的唯一办法,这个方法从明代用到清代,在某些地方一直用到了近代。
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大清邮政局正式开办,把官方渠道第一次面向普通人打开。
此后几十年,民信局陆续收摊,或转型,或并入新邮政体系,或直接关张。那些每到信期就忙着集件封扎发运的铺子,在城市街巷里安静地消失了。
参考资料
长孙无忌等撰《唐律疏议》,中华书局1983年版
傅衣凌《明清农村社会经济》,三联书店1961年版
赵尔巽等撰《清史稿》,中华书局1977年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