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不起了吧!黑龙江,男子带3个朋友去早餐店吃饭,他们点了7个包子,付完钱就坐在店里吃。谁知,吃完要走时,男子拿着1个包子找店老板退。老板觉得不可思议,4个人使使劲一个包子还吃不下吗?至于回来退?再说了,还没碰到过买了包子吃不完退的,多少钱的事啊!老板不想退劝说半天,可男子很蛮横,坚持要退,老板不想因这点事影响其它顾客,便做了妥协,退了一个包子的钱,随后将包中扔进了垃圾桶。网友:老板这样做是不对,入口的食品一旦出售,不可以退!别纵容了坏人!
开店做生意,最讲究的就是和气生财,很多商家遇到不讲理的顾客,大多都会选择忍一忍、让一让,不想在店里吵架影响生意。
这位早餐店老板,最近就遇到一件特别憋屈又离谱的事,让他心里久久不舒服,忍不住感慨现在做生意太难了。
当天有4名顾客结伴到店里吃饭,一共点了7个包子,搭配其他餐食,付款后就坐下来用餐。
他们吃得开开心心,没任何异议,店里的服务、口味他们当时也没提出半点不满。
等到4人全部用餐结束,桌上饭菜基本吃光,最后就单单剩下了一个完好的包子。
谁也没想到,这时候其中一名男子突然提出要求,让老板给这个剩下的包子单独退款。
老板当时听完直接愣住,完全没反应过来。
开店这么多年,形形色色的顾客遇到不少,难吃退单、吃出问题退款的都能理解。
但所有人都吃完了,就剩一个没动过的包子,专门跑来要退款,这种情况他还是头一次碰到。
一开始老板心里特别不认可,也不想惯着这种无理要求。
包子是现做现卖,已端上桌、经过顾客点餐确认,4人正常就餐完毕,不存在口味问题、卫生问题,压根没退款的道理。
老板给男子解释,可对方根本不听,坚持得退,态度很强硬。
老板转头看了看店里还有其他正在吃饭的客人,瞬间犯了难。
他心里很纠结,如自己坚决不退,对方大概率会当场争执、大吵大闹。
店里本来安安静静,一旦吵起来,不仅影响其他顾客用餐,还会败坏店铺口碑,耽误正常营业,得不偿失。
为了不惹麻烦、不扰乱店内秩序,避免更大的纠纷,老板只能硬生生压下心里的委屈和无奈,选择妥协退让。
他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和气生财的想法,答应了男子的退款要求,把单个包子的钱退给了对方。
顾客拿到退款之后直接走人,而那个没被吃掉、也没任何问题的包子,老板也不敢再二次售卖,只能心疼地扔进垃圾桶。
好好的食物白白浪费,自己还平白无故吃了哑巴亏,老板心里又无奈又憋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
4人进店用餐,双方成立餐饮服务合同。店家已把包子制作完成并端上餐桌,完整履行合同义务。
包子不存在变质、异物、口味不合格等质量问题,仅仅是消费者吃不完剩下,不属于“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形,法律上消费者没有退款权利,商家有权直接拒绝退款。
《民法典》第509条第1款: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包子属于熟食即食食品,上桌之后卫生安全风险上升,即便完好,也不适合回收二次售卖,客观上不具备退货返还条件。
客人在菜品无任何质量瑕疵的情况下强硬要求退款,属于单方想要变更、解除已经履行完毕的餐饮合同,本身属于违约。
商家完全可以理直气壮拒绝,不需要担心顾客吵闹,如对方寻衅滋事扰乱经营,商家可以报警处理。
老板把钱退给顾客,不是法律强制要求履行的义务,属于商家为避免现场争吵、维护店内经营秩序而作出的自愿妥协。
不能因为商家退让,就认为“吃不完就可以退钱”是消费者正当权利。
这件小事传到网上后,瞬间引发大量网友共鸣。大家纷纷替老板抱不平,直言这种行为太较真、太苛刻。
餐饮行业有基本常识,上桌即消费,无质量问题就不该退款。
很多网友感慨,老板不是理亏,只是善良、懂得包容,为了店铺生意忍下委屈。
做生意讲究和气,但善良也不该被随意消耗,互相体谅、彼此尊重,才是消费最基本的底线。
信源:国+社区 2026-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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