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子嘉呛郑朝方:你不敢回应,还敢告我?
吴子嘉终于被告了——被他骂了半个月的郑朝方,总算出手了。
但吴子嘉看完对方的声明,笑了:“内容空洞,没有任何事实。说指控不实,哪里不实?说明知非事实仍散布,他怎么知道我明知?”
他翻出几个关键事实:8月10日起,他三次将查证函连同检举资料,正式行文到竹北市公所郑朝方办公室,要求回应澄清。公文上的收文章清清楚楚,郑朝方办公室签收,但不回应、不澄清、不否认——连一句“这不是事实”都没说过。
现在却跟检察官说“我已重申清白”。你跟谁重申了?你连公开回应都没有过,哪里来的“重申”?
吴子嘉说得很直白:“这是一个选举花招。选前告我,选后再开庭。目的是告诉选民‘我有告他喔’,至于告什么,不重要。”
他宣布9月2日上午10点,将到台北地检署按铃申告郑朝方等人。还补了一句:“郑朝方不会回应,但‘等人’一定会回应,因为那些人会怕。”
说句实话:郑朝方的逻辑很像一场精心设计的沉默:不回应爆料,却告爆料的人;不说明真相,却只谈“名誉受损”。吴子嘉骂得凶,但他至少有查证函、有公文、有对方签收不回的证据。而郑朝方这边,只剩一纸写满形容词、没有事实的声明。一边把证据寄到办公室,一边靠律师声明写形容词。这两份文件的分量,法官一看就知道谁站得住脚。
“理屈则词穷。” 郑朝方不敢回应,是因为他不确定回应了会不会露出更多破绽;他敢告,是因为他知道选前不会开庭。这一局,他赌的是时间差。而吴子嘉要做的,是让他在选前就把话说清楚——因为他拖得越久,选民看得越清楚。
郑朝方不回应爆料却直接告吴子嘉——你觉得他是真的清白,还是在用官司拖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