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冠县,一个无业男子竟然冒充执法人员上街罚款,没想到真警察正好巡逻路过,他当场被抓获,最后,男子惨了!
信息来源:小强热线浙江教科
这人姓董,没正经工作,整天在街上晃,兜里比脸还干净。
前段时间他蹲路边看热闹,发现交警在搞“一盔一带”行动,天天有穿制服的拦电动车查头盔。
他看着看着,歪主意就冒出来了:这活儿好像不难啊?
穿身制服往那儿一站,说罚谁就罚谁,谁能分清真假?
8月26日,他说干就干。
不知从哪儿淘换来一套仿制的“行政执法”制服,深蓝色,肩膀上贴着不知道什么标志,远看跟真的一样。
他对着镜子照了照,觉得这身行头唬普通人够用了。
下午,董某穿着这身衣服出了门,专挑电动车多的路蹲守。
这一片不少人图省事,头盔往车筐里一扔就不戴了,一抓一个准。
没多久,两个骑电动车的过来了,都没戴头盔。
董某学着真执法人员的架势伸手一拦:“停下!交罚款!”
嗓门大,语气冲,乍一听还真像那么回事。
头一个骑车的有点懵,问了句:“罚多少?”
董某掏出手机亮出收款码:“十块二十块都行,扫码。”
这人心里犯嘀咕,可一想也就一顿饭钱,别惹事,扫了码就走了。
轮到第二个,人家没这么好糊弄。
没急着掏钱,先上下打量他:“你是哪个单位的?执法证拿出来我看看。”
董某一愣,嘴皮子开始不利索:“证……证件没带,我就是执法队的。”
“没带证件?那罚款总得有票据吧?你这二维码是个人账户,合规吗?”这人越问越细,嗓门也高了。
旁边路过的也围上来,七嘴八舌:“执法不是得两个人吗?怎么就你一个?”“这衣服看着就不太对劲……”
董某彻底慌了。
正巧,派出所民警开警车巡逻经过,看见路边围了一堆人,还有争吵声,赶紧停车挤进来:“怎么回事?”
董某一看是真警察,低着头就往人堆里钻。
刚才那个较真的骑车人一手指着他喊:“警察同志,就是他!冒充执法人员收罚款,还让我们扫他的个人码!”
民警当场拦住他:“站住!你什么人?证件呢?”
董某浑身发抖,一会儿说证件落家里了,一会儿说让同事送来,最后憋出一句“回去拿工作证”,转身就要跑。
民警没给他机会,一把摁住,带回派出所。
到案后,董某对冒充执法人员骗钱的事全认了。
目前,他因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钱财,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这事传开后,不少人讨论。
有人说他脑子挺活,可惜全用在歪道上了;
也有人说,钱是不多,可这身假制服一套,伤的是执法部门的形象,得好好罚。
那从法律上讲,这事怎么算呢?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二条写得明白: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要是冒充的是军警人员,还得从重。
董某这事,就是典型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看到交警查头盔,主动穿上仿制制服,揣个个人收款码就上街收“罚款”。
虽然交钱的就一个人,到手十几块,但他冒充的是天天跟老百姓打交道的执法岗位,对执法机关的名声是个伤害,依法该罚。
不过他作案不到半小时就被抓了,到案后又老实交代,属于“情节较轻”,可以从轻处理。
有人问:这样能不能判刑?
说实话,够不上。《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有个招摇撞骗罪,但入罪门槛是情节比较严重。
董某到手十几块,受害人很少,社会影响有限。
这种偶发的轻微案子,按行政违法处理就够了。
刑事处罚是最重的手段,不能动不动就往上套。
这事给大家提个醒:正规交通罚款,交警会开有法律效力的处罚决定书,钱要交到指定的对公账户,交警绝不会让你当场扫个人二维码!
如果是真警察执法,会主动出示人民警察证。
对方要是拿不出证件,或者你觉得哪里不对劲,在保证自己安全的前提下,打110核实一下身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