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惠水罗某两天内两次找上同一卖淫女,结果因为出租屋隔音太差、动静太大,被邻居忍无可忍直接举报,两人双双被拘。
这事传开后,网上吵得最凶的不是嫖不嫖的问题,而是“包养没事,嫖娼有事”这种对比。说句实在话,法律定的是行为性质,不是交易形式,但普通人的观感就是:有钱长期包养叫“情感纠葛”,没钱临时交易叫“违法乱纪”,这落差谁看了不堵心?更现实的是,那种租在老旧小区、隔音靠运气、窗帘拉得死死的“生意”,从一开始就写着“高危”两个字。你图一时刺激,隔壁阿姨图一夜清静,结果就是你进局子,她拿举报奖励,谁吃亏不是明摆着的吗?
说到底,不是这类事不该管,而是执法的“可见度”太集中在底层交易上,才让人不服气。可话说回来,罗某两天跑两趟,明知隔音差还不收敛,这叫什么?这叫自己把把柄往警察手里塞。违法的事,低调都未必躲得过,高调就是送人头。邻居不举报你,举报谁?
你猜,如果那天晚上安静点,罗某这会儿是不是还在刷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