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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U17国少跨级球员潘朝伟说句公道话! 8月底,多家媒体自媒体报道,加上球员本

为U17国少跨级球员潘朝伟说句公道话!

8月底,多家媒体自媒体报道,加上球员本人在抖音作品评论区承认,U17国少跨级并踢上主力的2010年龄段球员潘朝伟,前往法甲欧塞尔足球俱乐部试训。

潘朝伟跨级踢U17国少主力,在互联网上有争议,试训中资的法甲俱乐部梯队,又让争议上升一层。而9月1日中国足协以及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公布“未来之星”计划,对15-17岁的留洋球员的补贴(以下简称“国补”)开始申报,又让潘朝伟一定程度处于风口浪尖。

有一帮人在互联网散布谣言和阴谋论——“潘少”(带贬义)试训欧塞尔,绝对上面有人,卡在中国足协的补贴落地,冲着45万一年去的。

我直言,有这种认知并在互联网发表这种观点的人,非蠢既坏!

蠢在于,认知不够还自以为是。

“国补”的前提条件是,球员需要在目标国家符合“国补”标准级别的正式青少年联赛具备一定的出场要求。

潘朝伟现在才16岁,属于未成年球员,受制于“国际足联球员身份与转会条例”第19条(以下简称“第19条”)未成年球员国际转会禁令,潘朝伟无法在18岁前完成国际转会,即便他试训成功,也无法正式加盟欧塞尔,获得相应年龄段的青少年联赛参赛资格——踢非当地正式联赛,只是踢热身赛及各种杯赛,不符合“国补”标准,拿不到“国补”。

“第19条”有豁免条件,即各种非足球因素依据所在国或者欧盟成员国、居住地在所在国边境50公里范围内。

潘朝伟只有从“因非足球因素”依据法国这一条路,获得豁免从而在18岁之前顺利加盟欧塞尔俱乐部。

但是,潘朝伟不可能获得这样的机会。

首先,山东泰山是不可能与潘朝伟这一希望之星解约的。如果潘朝伟身上有合约,在中国足协或地方足协有注册,他是不具备加盟欧洲职业俱乐部,甚至业余俱乐部的条件。

转会也不行——“第19条”的核心就是,未成年球员禁止国际转会。

其次,假如山东泰山格局大开(虽然可能性极低),与潘朝伟解约,助力潘朝伟留洋,在这个时间节点,也太晚了,潘朝伟几乎无法具备因“非足球因素”移居法国而取得豁免。

(1)潘朝伟已经16岁了,这是一个球员接近职业足球的年龄,况且潘朝伟是中国U17国家队成员,参加了U17亚洲杯这样的洲际大赛并且是主力球员,即将随U17中国队参加U17世界杯,其接下来的人生目标,百分百是往职业足球道路上走的。

(2)法国是世界足球发达国家,欧塞尔是法国顶级职业联赛的俱乐部,中国是足球落后国家。

(3)前两个因素一叠加,无论是潘朝伟一家因工作、生活等原因移民到法国,还是潘朝伟留学到法国的学校学习,都不可能让法国足协相信,潘朝伟是因“非足球因素”移居法国,然后再以业余爱好从事足球运动,通过欧塞尔足球俱乐部申请参赛证。

为什么有的球员,如和潘朝伟同龄的U16国少队成员刘凯源就能加盟西甲比利亚雷亚尔梯队并顺利参赛,比潘朝伟小一岁的恒大足校的黄斯乐、余嘉威等人又能在不解约的情况下在西班牙帕尔拉体校U14A队踢大半个赛季的马德里U14超级联赛(一级)?

(1)刘凯源是自由身,15岁以非盈利移民方式移居西班牙(比现在的潘朝伟小一岁),当时也并无国字号正式比赛经历。来到西班牙后,他先加盟的是一支非职业俱乐部,而且在24/25赛季向地方足协(加泰罗尼亚足协)申请参赛证(西班牙U16及以下级别联赛都是大区足协管辖)。经过一个赛季比赛及一年多的合法移居后,刘凯源才加入西甲俱乐部梯队,这符合“非足球因素合法移居,随着年限的增长而在足球道路上进阶”的规律,完美匹配“第19条”的豁免条件。这一点,潘朝伟不具备。

(2)黄斯乐和余嘉威等恒大足校球员,到西班牙踢球仅仅14岁——年龄越小越容易认定为非足球因素。而且帕尔拉体校和恒大足校,都有相同的学校属性,这些球员是以学校间的国际交流形式实现的“临时转会”。这些恒大球员被交流到帕尔拉体校,加入其适龄梯队踢马德里足协管辖的马德里U14联赛,也只是踢了大半个赛季而已。潘朝伟显然不能满足这条件——欧塞尔是法甲职业俱乐部,并非学校。

恒大足校出品的球员真正实现长期留洋西班牙的,是与足校解约的自由身球员,比如2009年龄段的张博嘉,而且是在2023年,14岁时就移居西班牙。

以上,潘朝伟不可能加盟欧塞尔梯队,踢正式联赛拿“国补”。

互联网上传播阴谋论的,除了认知不够的,还有就是坏的,故意带节奏,抹黑球员以达到阴暗的目的。

我希望潘朝伟试训成功,在18岁前,在参加国字号集训比赛以及国内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低水平青年比赛之余,去欧塞尔俱乐部接受更高水平的训练(主要是队友水平高),以及随队参加无需参赛证的各种杯赛,以此提高自己的能力。

潘朝伟的能力提升,最终受益的,是中国足球的国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