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女子入住高级酒店后,找服务台问可有帮洗衣服的服务,对方回复可以。女子直接收拾了4件换洗衣物让酒店帮洗。退房时,她才看到有一笔225元的账单,竟然是洗衣费!女子很震惊,洗衣服要钱吗?为啥之前只说提供服务,没说要钱?她当既与酒店交涉,酒店却说,洗衣服务明码标价,目录单据就在客房的柜子里。女子说根本没看见,双方僵持不下。无奈之下,女子媒体求助后,2个小时酒店就把225元全部退还给她。网友:要不要脸?你让人家给你洗不给钱,就是想白嫖!
王女士入住一家高级酒店,一到酒店她就换下身上穿着的衣服,这大夏天的,出一点汗,身上就潮湿有汗味,实在受不了!
脱下衣服洗个清爽的澡后,她在考虑这几件衣物如何处置?放进行李箱,她怕脏衣服有味道。
她突然想到高端酒店一般都有洗衣服务,于是她来到服务台打听,酒店是否有洗衣服务?
工作人员简单回了一句可以,收费、价格这些关键信息一句都没讲。
王女士平时住连锁酒店,洗衣大多是免费自助,她顺理成章以为这项服务包含在房费里面。
之后她把长裤、T恤、连衣裙还有内衣一共4件衣物交给酒店处理。
她安心等着衣服洗好送回房间,从头到尾都没料到,这几件普通衣服会产生一笔不小的开销。
直到办理退房,打印出来的结算账单上,赫然出现225元洗衣费用。
看到这笔钱,王女士一下子就火了,事前没有任何人提醒要花钱,洗4件衣服就要225元?抢劫一样!
她越想越不舒服,当即和酒店交涉,她认为酒店如要收费,应该在自己咨询时就告知,洗不洗再由自己决定,酒店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收费,这钱不会给。
酒店却说,洗衣收费有明码标价,价目表就在客房柜子里。他们以为王女士已经自己看到了。
王女士很愤怒,在柜子里,我没看到!
双方僵持不下。王女士直接联系媒体求助,记者介入协调。
酒店把问题归结为员工沟通出现偏差,承认没有讲清楚收费情况,仅2个小时,酒店选择全额退款平息纠纷。
记者借着这件事做了一番走访调查,才看清酒店行业洗衣服务巨大的差别。
多家中端连锁门店,大多配有24小时自助洗衣房,洗衣机烘干机随便用,洗衣液也会备好,住客刷房卡就能操作。
甚至还有一部分人专门开钟点房,过来大批量洗衣服。
反观五星级酒店基本不配备自助设备,采用专人收衣送洗,全部按件单独算钱。
比较有意思的是,这类酒店不会在订房平台、官方小程序标注洗衣价格,价目表只放在客房衣柜里面,客人住进房间之后才能看见。
也就是说预订阶段,消费者根本查不到具体报价。网上流传的洗衣价格,大多是住客拍下来传到网上的。
有人说,五星级酒店本来洗衣服务就收费。人家问服务,服务员立马回复这是要收费的, 那才是看不起人的!
有人说,本身就是付费服务那就不该退这笔钱!酒店也是为了怕惹麻烦,所以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哦!
还有人说,最怕就是这种模糊沟通,不问不说收费,结账才把账单摆出来,体验感很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消费者享有知悉所购商品、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内容、费用等相关信息。
洗衣送洗不属于房费包含项目,属于增值付费服务。
消费者主动向工作人员咨询该服务,就有权知晓该服务是否收费、计价标准。
仅仅把价目表放在客房衣柜,属于静态明码标价,不能推定消费者一定看到、知晓该价格,不能替代面对咨询时的明确答复义务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第2款、第3款:经营者对消费者的询问,应当真实、明确答复;提供商品或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只告知服务存在,隐瞒收费事项,答复属于不完整、不明确,没有履行法定答复义务。
明码标价是普遍性公示义务;消费者主动问询场景下,还负有针对性说明义务。二者不能互相替代。
客房衣柜内部的纸质单据,位置隐蔽,不属于对前来咨询的消费者的显著告知。酒店不能拿客房内有价目表作为免责理由。
遇到这种事先不说、退房冒出来的额外收费,消费者可以拒绝支付,保存好证据,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维权。
在外住店,但凡用到房费以外的服务,一定要提前问清价格,避免稀里糊涂吃亏。
信源:新黄河 2026-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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