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父母公证赠与295万元,明确只给女儿!离婚后女婿一分也别想拿”居然是真的,法院就是这么判的!
这消息一出,评论区直接炸锅了。有人说“早该这样,父母的养老钱凭什么分给外人”,也有人说“夫妻一场,这么绝情合适吗?”
先别急着站队,看看法院为什么这么判。关键点就四个字:明确赠与。
由于女婿出轨,所以老婆提出离婚,女婿不服,起诉的理由是“婚内获得的赠与就是共同财产”。
法院的判决干脆利落:驳回!依据《民法典》第1062条,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就是个人财产。公证合同、转账路径、房产登记形成了完整证据链,这295万跟女婿半毛钱关系都没有。而且因为这笔钱而产生的股票收益、存款利息……都归女方所有!
这个判例给所有父母提了个醒:想给子女兜底,光嘴上说“这钱给我闺女花的”没用,必须做到三点——写清楚赠与合同并公证、专款专用不走混同账户、保留完整资金流水证据。
法律保护的不只是婚姻,更是财产权的清晰边界。你觉得呢?
赠与第三者无效 赠予房屋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