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4月9日两高就已经出台新的司法解释,为什么8月19日在万米高空上的殴斗还判的这么轻?
2026年4月9日两高新司法解释正式实施。新规明确:飞机在空中飞行期间动手施暴,不需要把人打成轻伤,如果行为足以危及飞行安全,可直接认定【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可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返航、备降等严重后果,量刑5年以上。
8月19日航班飞行途中,一名中年女子动手扇耳光、击打、脚踹两名女乘客(女大学生,全程未还手)。落地后警方调查完毕,对打人者行政拘留7日、罚款1000元,很多网友感慨惩罚偏轻,受害者没有拿到赔偿。
对比新的司法解释可能是打得不够激烈。判定关键点:冲突是否干扰安全员履职、是否造成行李晃动影响飞机平衡、迫使航班备降等。
这就是告诉受害者你得让行李晃动,或者飞机备降,否则你这顿揍就白挨了。是这样理解吗?哪位大神帮解释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