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女子把头盔挂在电动车上、没有戴在头上,交警把她拦下来。女子直言对方耽误自己上班,交警让她报身份证号,女子不肯报身份证号,声称身份证号是隐私,交警对她罚款20元,女子却表示自己没钱交罚款。网友不淡定了。
女子骑着电动车在路上行驶,头上只戴了一顶普通帽子,看着是遮阳了,却完全没有安全防护作用。
其实她并不是没有头盔,头盔就好好挂在自己的电动车上,只是自己图舒服、图省事,就是不愿意戴在头上。
执勤交警看到这一幕,立马上前把她拦了下来,让她把头盔戴好、遵守交通规则,纠正一下小问题就可以放行。
没想到女子被拦下之后,情绪特别不耐烦,她理直气壮表示自己戴了头盔,还抱怨交警耽误了自己上班的时间,心里特别不服气。
按照正常的执法流程,交通违法需要登记个人信息,交警就让女子报一下自己的身份证号码。
谁知道女子当场拒绝,还理直气壮地说身份证号是个人隐私,不愿意透露半分。
现场气氛一下子僵持住了,交警全程态度温和,没有凶人,也没有为难她,反而一直在耐心开导。
甚至为了让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放下抵触情绪,交警还主动退了一步,暖心劝她:只要你能正视自己的违法行为、知道自己错在哪,这20块钱罚款我可以私人帮你交。
很多人看到这里会误以为交警真的可以替她承担罚款,其实根本不是这样。
这只是交警的善意劝导,想给女子一个台阶下。
从规定上来说,交警没有义务、也不可以私自替违法人缴纳罚款。
交通罚款是上缴国库的正规处罚,是当事人自己需要承担的责任,谁都代替不了。
交警这么说,只是心软、想开导她,希望她别再固执抵触,明白遵守交规的重要性。
可惜就算交警一再让步、耐心劝说,这名女子依旧不领情,态度非常固执,始终不愿意配合。
没办法,违法事实摆在眼前,交警只能按照规定,给她开具了20元的交通处罚单。
让人更无语的是,看到罚单之后,女子又推脱说自己身上没钱,交不起罚款。
网友直呼,明明是一件很小、改一下就能过去的小事,硬生生闹得特别尴尬。不是说自己没钱,就可以不用交罚款了。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驾驶人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法律认定的“佩戴”,必须戴于头部、扣好卡扣、规范固定。
头盔挂在车把、车筐、拿在手里,通通不算合规佩戴。
普通遮阳帽、毛线帽,不具备任何防撞击、防摔防护功能,完全不能替代安全头盔。
女子本次违法清晰明确,交警处罚20元,完全在10至50元的法定处罚区间内,合规合法。
《居民身份证法》第15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需要查明公民身份的,有权查验居民身份证,公民应当予以配合。
正常交通执法、查处违法,是公职人员依法履职,不属于打探隐私。
拒绝配合、拒不提供身份信息,属于不配合行政执法,本身就是错误行为。
只要违法事实清楚、有监控和执法记录佐证,就算当事人不报身份、拒绝签字、拒不配合,交警依然可以依法开具罚单。
后续可通过人脸比对核实身份,将违法记录录入个人系统。纸质罚单丢了、嘴上说没钱,都无法消除系统内的违法记录。
同时法律规定,交通罚款需在15日内缴纳,逾期会产生滞纳金,长期不处理,会影响后续考驾照、车辆上牌、各类车管业务办理,得不偿失。
不少人把交通规则当成了麻烦,把交警的提醒当成了为难自己,却忘了这些规定的初衷,是为了减少交通事故带来的伤害。
出门骑车戴好头盔,遇到执法好好配合,既是守规矩,也是给自己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对此,大家怎么看?
案例来源:法治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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