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苏果肉松柜里爬出十几只蟑螂:"盖子没关"四个字,糊弄不了老百姓的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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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南京峯汇中心新尧金地广场苏果超市,顾客拍下视频:散装称重区的海苔肉松柜里,黑压压的蟑螂在肉松堆里爬动,大大小小十几只,目击者直呼"恶心坏了"。一个号称江苏连锁百强、连续12年位列全国前十的超市,散装柜台竟成了蟑螂的"自助餐厅"。更可笑的是超市回应:客服先称"之前没有过这种情况",9月1日苏果有限公司甩出一句"推测是8月30日晚顾客打开盖子忘记关,员工没及时检查"——这锅甩得又快又圆,顾客忘关、员工漏检,唯独超市没有责任。可老百姓的嘴没那么好糊弄,散装食品柜的玻璃盖板本就是最后的防线,如今却形同虚设,一句"顾客忘关"就想翻篇?
"盖子论"站得住脚吗?法律可不这么看
苏果把原因归结为"顾客忘关盖+员工巡检不到位",表面诚恳,实则是在玩文字游戏。《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明令禁止生产经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的食品。肉松柜爬满活蟑螂,条条踩中。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更明确:消费者可主张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参考长春市朝阳区法院2026年判例:消费者外卖米粉吃出昆虫,商家抗辩"无法证明虫子是掉进去的",法院判赔1000元,法官强调食品经营者对全流程负有严格卫生管理义务,封闭包装后几分钟发现异物,"系被告原因导致具有高度盖然性"。央广网援引律师张力解读:食品中出现虫子属"混有异物",惩罚性赔偿不以人身损害为前提。哪怕你只买了20元肉松,一口没吃,只要柜里爬着蟑螂,超市就应付1000元。"顾客忘关盖"在法律上不构成免责事由,员工是超市的人,巡检是超市的义务,对外赔偿一分都不会少。
老百姓的怒火,藏在三个细节里
第一句:去趟家门口的大超市都得提心吊胆看柜台有没有"加料",这是什么魔幻现实?苏果是江苏本土的连锁店,老百姓图的就是放心,结果肉松变成"蟑螂养殖基地",交的是放心钱,拿的却是要命的"蛋白质"。
第二句:出事后的第一反应永远是"推测原因"、"正在核实",可老百姓要的是以后不敢再出事。苏果说"对有裸露在外风险的散称商品正拟定升级相关规范"——拟定、打补丁、事后补救,这套流程太熟悉。在"拟定"出来之前,已有多少散装食品悄悄经历了同样的"忘关盖"之夜?
第三句:监管不能总等网友上热搜才"派员查看"。栖霞区市场监管局尧化分局8月31日事发、9月1日已到场,但仍在处理中。老百姓想问:日常巡查去哪儿了?虫鼠害防治台账查了没?消杀记录调出来看看?若监管总跑在热搜后面,下次换家超市,剧本就会重演。
买到这种肉松的人,该怎么维权?
近期在新尧金地广场苏果买过散装肉松的消费者,别只盯着"退货退款"——那只是底线方案,你还能依法主张更多。第一步:固定证据。保留购物小票、支付记录、会员明细;肉松未吃完的拍照录像封存;门店召回公告拍下来,这是超市自认问题的关键。第二步:主张法定赔偿。依《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要求退货款并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不足1000元按1000元计算。超市目前只提"登记退货退款",你需当面提出,或拨打12315、12345投诉。第三步:协商不成向栖霞区市场监管局尧化分局举报(已介入),必要时起诉。注意:即使肉松价款二三十元,十倍不足1000元,法定最低赔偿就是1000元,这不是超市的施舍。
散装食品这块"遮羞布",早就该揭了
苏果事件表面是个别门店管理疏漏,深层是散装食品零售的系统性风险。散装柜台常常是卫生"灰色地带":盖子不盖、勺子乱放、巡检走过场、消杀记录应付了事。苏果在江苏有几百家门店,这次出在新尧金地广场店,但"盖子未关、巡检不到位"的管理逻辑,其他门店是否也存在?公司称"正拟定升级相关规范",可每次"拟定"都是在消费者用健康买单之后。真正的食品安全,不能总靠顾客手机镜头监督。巡检表不该是花架子,消杀记录不该是月底补填的数字游戏。目前栖霞区市场监管局已派员现场查看,仍在处理中。我们期待的不仅是对一家门店、一批肉松的处罚,更是对散装食品监管体系的实质性推动——比如强制加装密封防护装置,将虫鼠害防治纳入日常必检项。老百姓进超市是去买吃的,不是去参加"蟑螂探险"。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天塌下来时,再厚的"盖子"也盖不住该出的窟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