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窒息!重庆,女子在一公司工作了6年半,
不知何故领导对她不理不睬,将她的工作电脑搬走,摄像对方根本不搭她的茬还被踢出845个工作群。
不仅如此公司还拖欠她6个月社保未缴,女子发函求补缴被冷处理。
无奈,女子被公司冷暴力逼离职,没想到半月工资仅发55元!
不甘心的她搜集数G证据维权,历经仲裁、一审、二审全程硬刚,最终成功胜诉讨回公道,可她为6个月未缴社保和公积金要继续维权。
这件事看着像一场离谱的职场连续剧,实际上背后牵扯的,却是很多打工人都可能碰上的问题:公司真想让一个员工走,到底能不能不辞退、不谈补偿,直接靠“晾着你”把人逼走?
当事人小古是2019年6月进入重庆一家传媒公司的,做视频运营。真正的转折发生在2025年9月。
按照小古的说法,公司先提出调岗,随后又让她在家休息3天。她担心不去上班会被认定旷工,于是照常到公司打卡。结果人是来了,工作却没了。
这件事最荒诞的地方就在这里:公司花这么大精力把一个员工从几百个工作群里“清出去”,却迟迟没有通过正常的人事程序把劳动关系处理清楚。
说白了,群可以一个个退,劳动关系可不是点一下“删除并退出”就没了。
到了2025年10月14日,小古邮寄了《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告知书》,正式结束这段持续六年多的工作关系。随后双方真正的较量才开始。
而在此前近一年时间里,小古称自己的月工资大多在8000元至10000元左右。一个工作了半个月的人,工资突然变成55元,放在谁身上恐怕都很难接受。
于是她申请劳动仲裁。
2025年11月14日,当地劳动仲裁部门受理了双方围绕劳动关系、工资、经济补偿、未休年休假报酬等产生的争议。仲裁作出裁决后,公司不服,又把官司打到了法院。
一审之后还没结束,双方继续上诉。
直到2026年8月21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最终,公司需要向小古支付63808.38元,包括2025年9月和10月工资、经济补偿金、未休年休假工资以及法院支持的部分加班工资。
其中经济补偿金达到53491.56元。
8月27日,公司已经将法院判决确定的款项全部支付。
所以这件事情真正值得普通劳动者记住的,不是“55元工资”和“845个群”有多魔幻,而是小古从头到尾没有轻易掉进一个非常常见的坑:一生气,自己写一句“个人原因申请离职”,转身就走。
《劳动合同法》写得很清楚,用人单位如果没有按照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相应情形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因为这种玩法看起来省了一笔补偿,最后往往可能变成仲裁费、诉讼成本、律师成本、时间成本再加舆论成本一起结账,账单反而更长。
我觉得这个案子还有一个特别现实的意义,就是再次说明:职场维权很多时候不是谁嗓门大谁赢,而是谁能把证据留下来。
小古坚持正常打卡,主动询问工作安排,保留聊天记录、工资记录、工作资料,还通过书面方式寄出解除劳动关系告知书。
这些不起眼的小动作,真正到了仲裁和法院,却可能比情绪化争论有用得多。
当然,这场官司也提醒了另一个问题。
小古主张自己长期存在加班,并整理了大量文件,但二审最终只支持了2025年9月44.19元的加班工资。
原因之一,是劳动合同对加班审批作出了约定,而且此前工资表等材料中缺少足够明确的书面异议。
这对打工人也是个提醒:每天晚上坐在办公室,并不天然等于法律意义上可以认定的加班。
谁安排的、什么时候安排的、干了什么工作,有没有审批、聊天记录、邮件或者任务记录,这些才是真正关键的东西。
至于社保和公积金,小古的维权还没有完全结束。重庆市大足区人社局9月1日表示,针对她新提出的社保相关诉求,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处,并督促企业依法办理相关事项。
法律对于这两件事其实也很明确。
单位应当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同样不是老板心情好就交、心情不好就不交的“员工福利”,而是有明确缴存义务。
所以我反而觉得,这件事情最后并不算太“负能量”。
一个普通员工,没有什么特殊背景,就是靠着打卡记录、聊天记录、工资材料以及一次次正常的法律程序,从仲裁走到一审,再走到二审,最终把6万多元判决款拿了回来。
过程确实折腾,但结果至少证明了一点:面对不合理的职场操作,最有效的办法不是在办公室比谁更能耗,也不是在群里吵赢老板,而是让每一次打卡、每一条消息、每一份工资记录,都变成能够说话的证据。
公司可以搬走一台电脑,可以把一个人踢出845个群,甚至可以暂时不回复消息,但劳动合同、工资、社保这些责任,不会因为把员工微信拉黑就自动消失。
这才是这件事真正值得记住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