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20岁的外卖员因为工作不顺,频繁遭到顾客投诉,心里积攒了满满的怨气。随着怨气越压越多,他滋生出报复心理,把小区居民当成了泄愤对象,先后四次从高层楼道往下抛掷灭火器、自行车等重物,导致多处公共设施和居民财物受损。抛物一时爽,事后悔断肠,男子最终为自己冲动的行为付出了惨痛代价。
男子戴某今年只有二十岁,老家在江苏,独自来到蚌埠做外卖骑手。
2026年年初开工后,高强度的配送工作压得他喘不过气,送餐超时、顾客挑剔、接连收到投诉成了常态。
日复一日的委屈无处诉说,戴某慢慢滋生出消极又极端的报复心理,他觉得所有人都让自己不顺心,便打算用高空扔重物的方式发泄怒火。
2026年2月到3月短短半个多月,戴某趁着送完外卖的空档,先后四次在高层楼道往下抛东西,每次扔出的都是灭火器、自行车这类又沉又硬的重物。
楼下是居民散步的道路、绿化带和停车车棚,平日里来往行人不断,高空坠物的危险性不言而喻。
2月20日中午一点,他直接扔下两个灭火器,重物砸在图书馆门口。
当时还有居民在附近散步,坠落点离路人不足五米,稍有不慎就会砸伤人,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隔天深夜,他再次抛下两个灭火器,砸中三楼住户平台,住户曹某摆在阳台的鱼缸和花架全部损毁。
没过几天凌晨,两个灭火器砸进电动车车棚,把棚体砸坏,好在没人受伤。
3月3日晚上,他变本加厉,一次性扔下四个灭火器加两辆自行车,居民赵某的三轮车顶棚被砸烂。
小区接连发生重物高空坠落事件,居民们人心惶惶,纷纷报警。
3月4日,警方很快锁定骑手戴某并将他抓获。
面对审讯,戴某没有隐瞒,老老实实交代了四次高空抛物的全部经过,他坦言,每次被投诉心里憋屈,只有扔下重物才能暂时缓解烦躁。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官认定,高空抛物危害公共安全,个人压力不能成为违法犯罪的借口。
戴某多次从高空抛掷重型物品,危及小区不特定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已经构成高空抛物罪。
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属于法定从宽情节,依法从轻从宽处罚。
今年7月13日,法院依法判决戴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罚金3000元。
生活和工作中难免有压力,发泄情绪不能触碰法律红线。
高空抛物极易造成重伤和死亡的严重后果,一时冲动泄愤,最后只会断送自己的前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