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男人伪装物管人员闯入女子家中抢劫,期间把她绑起来脱掉衣服,逼迫她做出羞辱的姿势。发现家里没有现金,男子让女子给丈夫打电话要钱。幸好丈夫察觉到异常,及时通知小区保安,这才没有酿成严重的后果。男子被起诉后还辩解:我一分钱都没抢到,可不算是入户抢劫!
那天晚上,李女士像往常一样回到家里。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已经被一个陌生男人盯了好几天。
王某早就注意到了李女士。他发现李女士平时一个人居住,丈夫长期在外地,出入时开的还是一辆价格不低的豪车。
在王某看来,这些信息足以让他产生一个危险的判断:这个女人家里可能有钱,而且独居,容易下手。
于是,王某没有急着动手,而是连续几天在附近徘徊、观察。他留意李女士什么时候出门,什么时候回家,平时有没有人来访,还特意观察小区人员进出的情况。
对王某来说,这些看似不起眼的观察,实际上是在为犯罪做准备。
几天之后,他觉得时机成熟了。
当天晚上,李女士刚回到家不久,门外突然传来敲门声。
“物业的,过来看一下。”
李女士隔着门问了一句:“这么晚了,有什么事?”
王某事先准备好了说辞,装作物业工作人员,称小区正在检查相关设施,需要进屋查看。
李女士虽然有些疑惑,但对方说得有模有样,加上穿着、言语都刻意进行了伪装,她一时没有完全防备。
门一开,事情瞬间发生了变化。
王某突然强行闯入屋内。
李女士被吓了一跳,本能地想关门、呼救,可王某已经抢先控制住了她。面对突如其来的暴力,她一个人根本难以抵抗。
王某进入屋内后,开始翻找财物。
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房间里并没有他想象中的大量现金。
抽屉翻了,柜子也找了,能找的地方几乎都找了一遍,依旧没有发现多少现金。
这时候,王某反而更加恼火。
既然家里没有现金,那就让李女士想办法弄钱。
他强迫李女士联系丈夫,以各种理由要求对方转钱。
与此同时,为了控制李女士,王某还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并逼迫她做出羞辱性的动作。
这一幕对李女士而言,不仅仅是害怕,更是一种巨大的羞辱和恐惧。
她当时最担心的,并不是自己家里到底损失多少钱,而是这个男人接下来还会做什么。
她只能尽量保持冷静,想办法拖延时间。
随后,她按照王某的要求联系丈夫。
可是,电话另一头的丈夫很快察觉到了异常。
夫妻两个人平时联系频繁,李女士说话的语气、回答问题的方式,都让丈夫觉得不对劲。尤其是她说话时明显受到限制,很多问题无法正常回答。
丈夫没有继续按照对方的要求转钱,而是迅速联系了小区保安,并说明家中可能发生了危险情况。
保安接到消息后赶往现场。
王某显然没有料到,自己的计划这么快就出了岔子。
当小区方面开始采取措施后,王某最终没能按照原先设想继续实施犯罪,也没有拿到自己想要的钱财。
案发后,警方介入调查,王某很快被控制。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王某却开始试图为自己辩解。
他提出的一个说法听起来似乎“有道理”:“我一分钱都没抢到,怎么能算入户抢劫?”
在王某看来,自己最终没有从李女士家里拿走现金,就不应该按照抢劫罪处理。他甚至试图把案件描述成单纯的强制猥亵行为,以此降低自己的法律责任。
但法律评价犯罪,并不是只看犯罪分子最后有没有把钱装进口袋。
王某事先踩点、跟踪,掌握被害人的生活规律,之后又冒充物业人员骗开房门,强行进入住宅,再以暴力、胁迫等方式控制李女士,并寻找财物、要求其联系丈夫筹钱。
这些行为连在一起,已经清楚地反映出他的犯罪目的和实施过程。
即便最后没有抢到钱,也不意味着前面的行为就不存在。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入户本身并不是一个可以轻描淡写带过的细节。
对普通人来说,家就是最私密、最安全的地方。晚上有人突然冒充工作人员敲门,等门打开后强行闯入,再控制住屋主人,这种行为给受害人带来的恐惧远远超过普通财物被盗。
更何况,王某不仅试图非法取得财物,还对李女士实施了强制猥亵。
这意味着,他的行为同时侵害了李女士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最终,法院没有采纳王某“没抢到钱就不算入户抢劫”的辩解。
结合案件事实以及相关证据,王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同时又构成强制猥亵罪,依法实行数罪并罚,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