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黎一战的裁判问题很大!
89‑87绝杀黎巴嫩,比赛我们赢下了,但看过全场回放的球迷,心里都憋着一股闷气。明明是主场作战,却打得如同客场,整场比赛裁判的判罚尺度,充满了争议。
黎巴嫩归化中锋芬德伯格频频出现大尺度身体动作,不少犯规动作没有得到应有的吹罚。中国队的防守,稍有身体接触就容易被鸣哨。这场球的裁判问题,早已不是零星的误判,而是明显的尺度双重标准。
回看芬德伯格在场上的表现,他在对抗当中动作十分粗野。比赛当中多次出现锁腰、抱摔、抬手击打等动作,不少回合直接作用在杨瀚森身上。
按照FIBA的比赛规则,其中不少动作完全够得上违体犯规。可当值裁判大多只吹普通犯规,部分激烈对抗甚至直接选择视而不见。倘若判罚尺度能够做到一视同仁,比赛走势本会大不一样,芬德伯格不少动作放到统一尺度下,很可能三节不到就累计犯满离场。
更让球迷难以接受的,是双方在2+1机会上的待遇差异。黎巴嫩球员冲击篮下,只要有轻微身体接触,就很容易拿到2+1的机会。
中国队这边,杨瀚森篮下进攻被打手、外线球员突破遭遇侵犯,不少明显的进攻犯规,裁判哨声却迟迟不响。
比赛末段的关键回合更是把争议推到顶点,萨奥德三分出手,胡明轩已经主动收住动作,依旧被吹三分犯规,对手三罚全中直接扳平比分。同样是身体接触,一边被认定正常对抗,另一边就判定防守犯规,这样的判罚落差,很难让观众信服。
很多人会说,裁判距离远,看不清场上细节。但这是职业国际裁判,慢镜头回放清晰可见,现场观众都能分辨的动作,不可能完全看不到。这并不是单纯的视力问题,更多是判罚尺度的倾斜。
对手的高强度对抗被默许,我们的防守动作却被放大审视。在国际赛场,我们常常要被动适应这种不对等的吹罚环境。
网络上呼声很高,希望篮协把本场录像向国际篮联提交反馈,下次交手尽量安排欧洲、美国裁判。客观来讲,按照FIBA规则,赛后反馈,一般不会直接对当值裁判作出处罚。
但提交录像、反馈执裁问题依然有它的价值。主场尚且遭遇这样的判罚,未来客场对阵黎巴嫩,环境只会更加恶劣,提前反馈问题,能够给后续赛事的执裁提供参考。
竞技体育,实力永远是第一位。但实力强,不代表就要无条件接受失衡的判罚。我们既要学会在不友好的哨声下赢下比赛,也要主动通过合理渠道,争取更加公平的竞赛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