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麦男子: 冰哥,我在一个工地干架子工,上个月从二楼摔下来,腰椎裂了两节,医院躺了二十天。老板垫了住院费,出院那天塞我五千块,说“私了,以后别来找我”。我签字了。现在腰还疼,干不了重活,医生说可能留后遗症。我找老板,他说“你都签了字拿了钱,再闹就告你敲诈”。我是不是被坑了?
大冰: 你签的那叫“一次性了结协议”,五千块买断你后半辈子的腰。先答我——你签的时候,有没有人在场?有没有录像?老板有没有跟你说“不签就不给住院费”?
男: 他让我在他办公室签的,就我俩,他说“签了才能走”。
大冰: 那就记死——你签的那张纸,大概率能推翻。 工伤赔偿法定标准,腰椎骨折加后遗症,起步十万往上,五千块连误工费都不够。你老板拿“不签不给走”压你,这叫乘人之危,协议可撤销。你现在按我说的做五步:
第一,把出院记录、诊断证明、CT片子全部复印三份,原件锁好;第二,去工地拍你摔伤的位置,拍你干活的架子,拍你工牌、考勤记录,能拍多少拍多少;第三,给你老板发微信,就说“我腰还疼,想再谈谈”,他只要回你“不是都签了五千了吗”,这条消息就是证据;第四,去当地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申请工伤认定,带上身份证、医院材料、工资流水;第五,他要是威胁你,录音,报警。
男: 可我怕他找人打我……
大冰: 他敢打你,你就更有理由告他。你35岁,腰是干活的命根子,五千块连你一个月药钱都不够。他坑你一次,你别再坑自己第二次。先渡己,后渡人——你连自己摔断的腰都不敢争,拿什么养家。挂吧,今晚就把微信发了。
你们对这段连麦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