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女子带父亲去拔牙,说好了只拔3颗,不料,到医院后,老父亲稀里糊涂被医生拔了7颗。女人担心父亲一次性拔掉这么多牙齿,身体承受不住,所以千叮咛万嘱咐,叫父亲第二天去医院千万不要再拔牙了,没想到,第二天老父亲独自去医院,医生让不识字的他签字后,把剩下的14颗牙全拔了,事后,家属气愤不已,认为老父亲大字不识一个,根本看不懂知情书,医院明显是想多收钱才把老人的牙齿全部拔光,家属咽不下这口气,闹到医院要求赔偿32万,结局令人唏嘘。
侯女士的父亲70多岁,是一个文盲,平时只能勉强写自己名字。
老父亲嘴里掉了7颗牙后还有21颗,其中有3颗牙还松动晃得厉害,吃饭很受影响。
侯女士想着,找个口腔医院,把缺的7颗牙齿补上,再把松动那几颗处理掉,把老人的吃饭问题解决就行。
抱着这样简单的想法,她带着父亲来到无锡某口腔医院看牙。
没想到,事情的发展完全不再他们预期内。第一天手术,医院就拔掉了老人7颗牙齿。
做完之后侯女士心里就犯嘀咕,一次性拔这么多牙,对七十多岁老人来说风险不小。她特意叮嘱自己父亲,第二天千万不要再拔牙了,不能再动牙齿。
交代完之后侯女士因为有事就离开了医院,第二天侯女士的父亲自己上医院。
正当,侯女士在忙手里的活,一通医院催缴费用的电话打过来,直接把她惊住。
后来她才知道,就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第二天医院又把老人剩下14颗牙全部拔掉。短短两天功夫,老人家嘴里总共21颗牙,一颗没剩下,全部拔干净了。
好好的一趟补牙,直接变成全口拔牙,侯女士完全接受不了。
更让她难以接受的是,自己父亲大字不识几个,只会写自己的名字。
她和家人怀疑,医院就是抓住老人不识字这个弱点,让老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了名字,很多治疗风险、治疗方案,老人根本就看不懂,更谈不上真正明白。
家属猜测,医院是为了多收费,才做了这种激进的治疗。
面对家属的质疑,医院这边说法完全不一样。医院负责人对外回应,家属讲的情况和实际情况有出入。
省市区三级部门,前后十几次过来核查诊疗过程,得出的结论是医疗层面没有问题。
院方解释,给老人做的是全口修复治疗,拔完牙之后,要等六个月才能恢复好,现在已经给老人装上临时假牙,不影响吃饭。
无锡市滨湖区卫健委组织口腔专家过来评估,专家组没有直接否定这套全口拔牙的治疗方案。
但他们也明确指出,这家医院毛病不少:病历写得潦草,术前评估做得不到位,替代治疗方案也没有完整告知,流程上多处不规范,已经责令医院整改。
卫健委还说明,老人就诊当时,家属是陪同到场的,两次手术的方案、麻醉风险、花费,所有知情同意文书,都是患者本人确认之后签字。
后续相关部门协调医院,给老人安装临时义齿,保障吃饭,还安排医护上门查看老人身体,目前看老人身体没有出现明显的不适。
可家属坚称,他们一开始只打算补几颗牙,结果满口牙被拔光,老人不识字,签的字不能算数,家属提出32万元一次性赔偿。
医院不接受这个赔偿金额,他们认为他们做的每一步都是合法合规的。
双方经过两轮调解,都谈不到一块。相关部门表示,如果谈不拢,那就走调解或者打官司的路子解决纠纷。
我想说,就算方案医学上说得通,也该完完整整跟家属讲透,老人不认字,不能只拿一张纸让老人签个名就完事,家属明明已经叮嘱不要再拔牙,结果还是继续操作,流程上漏洞太大。
有朋友看完这个事件后表示,牙科全口修复确实有这种治疗方式,老人也签过字,不能出事之后就全盘否定。
但我认为,看病不是简单签个字就万事大吉。尤其是面对年纪大、文化水平不高的老人,医院不能只机械完成签字流程。
真正的知情同意,是要把风险、代价、别的可选方案,掰开揉碎讲明白,尤其要和陪同过来的家属充分沟通。
老人满口原生牙齿已经全部拔除,再也回不来,后续到底怎么处理,只能等着调解或者诉讼给出结果。
根据《民法典》第1219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老人不识字,看不懂书面文书,家属已经叮嘱不要再拔牙,医院只让老人签字,没有把全口拔牙的风险、其他治疗方案讲清楚,也没有联系家属再次确认,就算签了名字,也不等于真正完成知情同意,卫健委也查出医院病历潦草、术前评估不到位,存在流程问题。
另外,《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的,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患者无法充分理解的,要向近亲属说明并取得书面同意 。
家属最初只同意处理少量牙齿,老人独自到院后医院直接拔掉剩余全部牙齿,没有通知家属核实,违反该规定。
现在双方赔偿谈不拢,家属可以申请医疗损害鉴定,通过诉讼划分责任,确定医院要不要赔钱以及赔多少钱。
来源:包头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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