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荣成,45岁男子是一单身船员,入住一家旅馆后身亡,他的哥哥姐姐赶来,认为弟弟身体很好,不可能无辜去世。可警方未查到他的死亡原因,案件搁置近5年后重启。经鉴定男子为电击死亡身上损伤与风扇防护罩触电特征吻合,法院认定旅馆设施漏电致人死亡。店老板一听慌了,坚决认为男子在船上下来时就已受伤,可又拿不出证据。再一查曾经警方的笔录,店老板口供前后不一,真相浮出水面:电风扇漏电致男子死亡,老板移走风扇,破坏现场!最后法院判决:店老板赔偿男子家属115万。
张某经营一家小旅馆,最早这家旅馆是她姑姑一手经营的。
姑姑离世之后,姑父和表弟都没继续经营的想法,旅馆就交到张某手上,由他全权打理日常运营,姑父和表弟既不参与管理,也不从中分红。
2020年8月26日,45岁的田某来到这家旅馆办理入住。
田某是一名船员,一辈子没成家,他在渔船上值班干活。
那日早上8点才拎着行李箱离开渔船,想去旅馆休息下。
田某身体强壮,啥毛病都没有,精神状态非常好,他和船上的船长和船员告别后就去了旅馆。
谁也想不到,这一走就成了永别。
田某住进了旅馆的4号房间,可没过多久,张某就发现田某倒在屋内地面,已经没有呼吸。
看到落地风扇压在田某身上,风扇罩也掉落在地上,张某伸手想去挪开风扇,自己还被电击了一下,他瞬间明白这是风扇存在漏电问题。
张某心里慌得厉害,这下不摊上大事了吗?慌乱之下,他赶紧拔了电源,将漏电的风扇搬到储物间门口,将现场破坏后,他才报警。
田某的哥哥姐姐接到噩耗,匆匆赶来,情绪崩溃。
好好的人外出干活,住一晚旅馆就没了,家属满心疑惑,想要弄清楚弟弟的死因。
可因为关键物证被挪动,当时没办法确定死亡原因,案件就这么悬了下来,一拖将近5年。
这5年家属一直放不下,四处奔走想要讨一个说法。直到2025年,公安部门委托鉴定机构重新做死因鉴定。
鉴定结果出来,真相终于浮出水面:田某属于电击死亡,身上的电流伤痕,刚好和这台落地风扇防护罩接触触电的特征相吻合。
张某慌了,他一下子改口,不认可这份鉴定,辩称田某是在船上干活受了伤,死亡和旅馆无关,却拿不出半点证据。
虽他嘴上拒不承认,但警方笔录里,他早前已亲口承认风扇漏电,怀疑田某是被电死的,前后说法自相矛盾。
法院审理之后认定,正是旅馆房间风扇漏电,才造成田某触电身亡。
《民法典》第1198条第1款:宾馆……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旅馆作为经营场所,经营者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义务,需要定期检修房间电器,及时消除漏电等安全隐患。
落地风扇漏电,说明旅馆没尽到设施检查维护义务,直接造成住客田某触电死亡,满足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旅馆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事发后,张某明知风扇漏电,还挪动风扇、破坏事故现场,导致初期死因无法查清,进一步加重自身责任。
庭审中提出死者上船时已受伤,却无法提供证据,该抗辩不能被法院采信。
最后法院判决:张某姑父和表弟未参加经营,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由张某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一共赔付家属各项赔偿115万余元。
这件事曝光之后,网上讨论十分热烈。
有人说:开旅馆做生意,房间电器设备要经常检修,出了事不去保护现场,反而偷偷挪物证,这种行为实在太恶劣。
也有人感慨:可怜死者家属,苦苦等了5年才讨到说法,人没了,维权之路还这么煎熬。
这起案子也给不少个体旅馆敲了警钟,房间电器设备一定要定期检修维护。
一旦发生意外,千万不能私自改动现场,掩盖问题只会付出更沉重的代价。
信源:闪电新闻 202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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