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黄之锋写求情信,已由24岁囚至30岁 ,求早日出狱重投社会照顾家人港毒猴子黄之锋被控「勾结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他今日在庭上认罪,由律师代表求情。他在狱中向法官撰写求情信呈交法庭,表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希望可以尽早出狱,报答家人及重投社会。代表黄之锋的资深大律师陈政龙指,《国安法》2020年实施时,黄年仅 23 岁,被羁押时,也只是刚满 24 岁,其后一直关押至今。期间黄已服完多宗案的刑期,且未获刑期扣减,原预期2027年1月7日便能获释。黄之锋下月便已30岁,至今已被羁押近六年,已有充分时间反思其行为、所选的路、观点及后果。希望法官从黄的信中,看到他未有浪费在狱中的时间,持续提升自己,阅读逾百本不同种类的书籍、投入运动健身,而且抱著正面态度,相信有天会获释,届时仍可过积极人生、及照顾年迈双亲。若再判他入狱10 年,是非常长的刑罚,期望法庭考虑整体性原则,判一个令黄有希望、而非压毁性的刑期。反中乱港分子黄之锋当庭认罪乱港分子黄之峰被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