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痛心了!”云南楚雄,一7岁哥哥和2岁妹妹是留守儿童。他们跟外婆去田里干活,2兄妹在林里空地玩时,被同村村民养的墨胸胡蜂攻击。
两个孩子是润润和雅雅,哥哥7岁,读一年级,妹妹2岁,还没上幼儿园。他们的父亲叫陆先生(化名)。杨华(化名)夫妻二人在省外务工,两个孩子留在老家牟定县凤屯镇腊弯村,由外公外婆照看。
2025年4月,同村村民李某某在腊湾村委会迤湾村赛礼乌基山的林地养殖了10窝胡蜂。这些胡蜂后来被云南濒科委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膜翅目胡蜂科墨胸胡蜂。墨胸胡蜂是社会性昆虫,攻击性强,是常见的袭人胡蜂种类之一。
2025年6月28日上午,外婆带着两个孩子到养殖胡蜂山林西侧的山地干农活。中午时分,润润和雅雅在山地和养蜂林地之间的空地上玩耍。两个孩子并不知道,几步之外就是10窝能主动发起攻击的胡蜂。
12时50分许,在附近干活的邻居听见孩子的哭声,跑过去一看——兄妹俩已经被大量胡蜂团团围住。邻居想冲过去驱赶,自己也被胡蜂蜇了。邻居赶紧打电话告诉外婆。
外婆跑进树林,看见两个孩子浑身爬满了胡蜂。她自己靠近也被蜇了,但还是一手一个,先后把两个孩子抱出了树林。120急救人员赶到现场,雅雅在送医途中抢救无效离世。润润被转院救治,撑到了次日凌晨,最终还是没能救回来。
尸表检查显示,7岁的润润全身被蜇了300多处,2岁的雅雅被蜇了700多处。经牟定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两个孩子均系被胡蜂蜇咬致急性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很多时候,一秒的疏忽,就是一生的遗憾。
养蜂人李某某,38岁,养胡蜂是为了补贴家用。可他养的这10窝墨胸胡蜂,养殖现场既没有围栏,也没有任何安全警示标志。事发后,李某某在接受采访时说了句“很内疚”,但除了前期赔付的4万元之外,再无道歉或赔偿。他说自己已无力继续赔偿。
两个孩子出事后,陆先生和妻子没有再外出打工,一直留在老家等一个结果。“这一年多过得很艰难。”陆先生说。
2025年9月1日,陆先生到牟定县多个部门反映情况。当地警方将该案立为刑事案件侦查。同年9月2日,养蜂人李某某被拘留7天。2026年7月24日,牟定县人民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李某某提起公诉。8月27日,澎湃新闻披露了这一进展。目前该案尚未开庭审理。
案子背后还有一层更棘手的东西——监管空白。胡蜂属陆生野生动物,无法人工驯化繁殖,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管理范畴。
胡蜂未列入国家和云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不需要在林草部门办理许可。农业农村部门只管蜜蜂,不管胡蜂。云南省林草局明确回复:“现行法律法规均未对胡蜂养殖、利用作出禁止或限制性规定”。换句话说,李某某养这10窝攻击性极强的墨胸胡蜂,从头到尾不需要任何许可证。
事发后,牟定县于2025年9月9日发布了《关于加强胡蜂安全防控的告知书》。2026年5月15日又发布了《关于做好胡蜂伤人风险防范工作的倡议书》。可对陆先生来说,这些文件来得太迟了。两个孩子回不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