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高利贷不仅会直接把穷人逼破产,同时还在官员沦为地方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明清时期科举中第的进士要在京城“候缺”,就是等待在任官员因年老、丁优等原因离任或者因贪腐落马,空出官位来,进士们才能获得“实授”。为尽快获得官职,进士们基本都会“跑官”也就是上下打点,这要花钱。等拿到官职,赴任和到任过程中又有诸多开支和需要打通的关节,也要花钱,而且更多。并不是每个进士家底都厚到能支持得起这些开支。没钱的进士就会去借官贷。要借多少呢?清朝有个叫杜锋治的官员在笔记中记录,他去广东上任,总共借了八千多两银子。其中以对扣形式在北京借款4680两,到手只有2340两,充做路费。在广东又借了3500两,用于上下打点。这些钱具体怎么还的,杜凤治没具体说,只在笔记中承认自己收商人的“孝敬”填补经济缺口。当时交通、通讯不发达,借款人远离放贷人,收债就会很困难。相当一部分放贷者会转卖债务。也就是让一个债务代表跟着官员赴任,到官员的就任地之后把官员的债务转卖给当地豪绅。而这笔贷款就成了官员脖子上的枷锁。为了还款,官员只能从当地豪绅手里拿好处。因为欠钱,官员必须给豪绅充当保护伞。为什么满口仁义道德的读书人,一披上“衣冠禽兽”的官袍马上就完成从理想主义者到贪污腐败分子的蜕变?官贷在其中起了很大作用。还有,“九出十三归”在旧社会不算高利贷。朱元璋发现利息过高影响经济、破坏底层生存条件,为限制利息而规定月息三分,折算为年息36%。“十三归”低于这个国定利率。“九出”指收一成手续费,在当时也是合理的。“九出十三归”在当时算是很良心的放贷利率,真正的高利贷要比这个利率高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