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梵体育网

人大代表议案精简版(约480字,立法建议) 案由: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人大代表议案精简版(约480字,立法建议)

案由: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劳动时间边界、强制工间休息、完善最低工资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

当前劳动争议当中,就餐时间是否计入劳动时间、生理如厕时间如何界定、连续工作缺少强制间歇休息、最低工资小时基准不足等问题,裁判口径不统一,劳动者维权举证困难。为落实劳动者休息权,借鉴国际劳工组织公约以及德国、日本、欧盟成熟立法经验,建议对《劳动法》相关条款作出修订:

一、明确劳动时间法定定义。劳动时间指劳动者受用人单位支配、提供劳动以及处于待命状态的全部时间,包含作业准备、收尾、工艺中断以及正常生理如厕、饮水时间。用人单位不得因正常生理如厕克扣工资或给予处罚。完全脱离单位管控、无需响应工作指令的时段,不计入劳动时间。

二、厘清就餐时间工时规则。每日工作超过6小时,用人单位应当安排不少于30分钟就餐休息。劳动者就餐期间可自由离岗、无需待命的,就餐时间不计劳动报酬;就餐期间需要在岗待命、随时处置工作任务的,就餐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并计发工资。企业规章制度不得单方面将在岗待命就餐划为非工作时间。

三、增设工作日强制间歇休息制度。禁止连续工作6小时以上不安排休息;连续工作满6小时应当安排累计不少于30分钟间歇休息。两班次之间应当保障不少于10小时不间断休息。严格收紧综合计算工时审批,遏制制度滥用变相延长劳动时间。

四、优化最低工资制度。确立小时最低工资核心基准,全日制工资折算小时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加班费、餐补交通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建立结合物价、居民消费支出的公开听证调整机制。

五、配套举证规则。涉及就餐、在岗待命的劳动争议实行举证责任部分倒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工时合规纳入企业信用与政府采购准入审查。

建议国务院相关部门开展调研,启动法条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