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联合早报9月2日报道:黄之锋认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 最高可判终身监禁。将对“台独”产生震慑?
9月2日,反中乱港分子黄之锋在香港高等法院,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当庭认罪 。
检方指控,2020年7‑11月,黄之锋伙同罗冠聪等人串谋,游说境外势力对中国及香港实施制裁、封锁等敌对行动。
依据《香港国安法》第29条,本罪:一般情节处3‑10年;罪行重大可判无期徒刑。本案尚未宣判,法官押后处理判刑,黄之锋目前还在服此前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的4年8个月刑期。
对“台独”产生法律震慑
1. 香港国安法打击的是勾结外部势力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行为,针对的是香港本地的国安犯罪,适用范围是香港特区,并不直接管辖中国台湾地区内部事务 。
2. 但法理逻辑与警示意义是相通的:无论是搞“港独”还是搞“台独”,勾连外部反华势力,企图借外部力量分裂国家、损害国家利益,都是危害国家主权安全的严重行径,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3. “台独”分裂势力长期想方设法拉拢外部势力干涉台海,妄图“倚洋谋独”;黄之锋案件再次证明:勾结外部势力分裂国家这条路走不通,必然要付出沉重法律代价,对一切分裂分子都有现实警示作用。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任何分裂国家的行径,不管发生在香港还是台湾,都违背历史大势、违反法律,必然失败。
台湾是中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