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掉的不是馅饼,而是陷阱!湖南宁乡,男子经营网络店铺,给某平台充值购买服务时,本来只充值1000元,结果因为平台工作人员操作失误,账户突然多出亿万巨款。男子发现后,以为捡了大便宜,不仅没有主动报备,反而大肆挥霍消费。平台后来发现错误后要求男子退款,他还直接拒绝:平台的过错,凭什么要我退还?平台只能把男子告上法庭,男子悲剧了。
李某平时经营网络店铺,经常在上海一家科技公司的平台充值,用来购买推广引流服务。
2025年9月27日,李某像往常一样,主动向平台转账1000元,准备正常充值使用。
谁能料到,平台工作人员在操作时出现重大失误。
工作人员给李某成功充值1000元后,误把别人的账号ID当成充值金额,直接给李某账户多充了一笔天文数字巨款,账户余额一下变成了26419933亿元。
李某很快发现账户余额异常暴涨,他心里清楚这笔巨款根本不是自己的钱,纯粹是平台系统出错导致。
但他还是心存侥幸,觉得是平台自己操作失误,白白送上门的钱不花白不花。
于是,李某抱着占便宜的心态,肆无忌惮地用这笔错充的余额,在平台持续消费各类推广服务。
在长达二十天的时间里,李某一直隐瞒账户异常的情况,持续挥霍巨款,丝毫没有主动联系平台说明问题,退还巨款。
直到2025年10月17日,平台对账核查数据时,终于发现了这起离谱的充值错误。
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冻结了李某的账户,扣回了账户内剩余的全部巨额余额,同时终止了李某还未完成的付费服务,追回部分费用。
随后平台工作人员主动联系李某,发函详细说明整件事的来龙去脉,明确告知属于操作失误,要求李某限期退还自己已经消费的钱款。
可李某态度强硬,始终置之不理,坚决不肯返还,认为是平台自己出错,和自己无关。
协商无果后,平台只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将李某起诉至法院。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法院审理认为,平台操作失误错充巨款,李某明知钱款不属于自己,仍肆意消费,属于无合法依据获利,构成不当得利。
李某知晓利益来源错误仍占用挥霍,无权拒绝返还。
平台虚拟余额和人民币消费价值对等,李某实实在在消费的钱款,属于平台的经济损失。
经核算,除去李某自己充值的1000元,他实际恶意消费的金额为252281.31元。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李某需全额返还不当得利款252281.31元。
天上不会掉馅饼,意外得来的不属于自己的财物,拒不归还、肆意占用消费,最终只会触犯法律,为自己的贪心付出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