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男人被一个长腿美女吸引,这女的很热情,各种暗示,男人秒懂,晚上迫不及待带她去开了房。没想到事后女人竟然开始要钱,男人虽然不情愿,但还是掏了钱,结果女人直接翻了脸,嫌男人给钱太少!还说不再继续给就去告他强迫,这下男人傻了眼,才知道自己上了当。更让他想不到的是,这女的还是个惯犯,靠这个套路已经得手19.5万余元!
9月2日,浪涨新闻发布了这则案例。
这女的人长得非常漂亮,腿也长,一打扮就是个亮眼的美女。
可是她偏偏好吃懒做,老想着挣点快钱。
于是她就想出一个办法,那就是勾搭男人上床,事后要钱,如果对方不给呢,就闹情绪,或者要挟他们要闹到工作的地方,甚至告他们强迫。
当然,这个女的也不傻,不是随随便便一个男的她就看得上。
每次下手之前,她都精挑细选,专门找那种有体面工作,或者是有稳定收入,家里有钱的,总之得要脸还能拿得出钱!
而且这个男人还得好色呀,她出手之后,对方得能上钩的那种。
靠着这个办法,女人也算混得很开,男人们最后愿意不愿意的,也大都选择了给钱。
那些工作好的,就生怕她真把事情闹大了,丢脸面。
而那些有家庭有钱的,也怕事情闹开,觉得还不如花钱了事。
最难对付的就是那种软硬不吃的,那女人就使出杀手锏,要挟说不给钱就告他强迫!
但是,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女人终有一天被抓住了,谎言戳破,这就是个骗钱的!
目前女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过统计,她累计到手的钱已经到了19.5万元。
那么这个女人将会面临什么罪责呢?
首先,她这个敲诈勒索罪名是成立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女人从一开始目的就非常的明确,而且选择目标也非常的准,就是奔着钱去的,最终获得的数额大、次数还多,就这一项罪名就够她进去几年了。
其次,如果真的坐实她曾经诬告过其他男人,那又是一项罪名。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一点还有待查明,不知道她只是要挟还是真的告过,要真做过那就得按规矩办了!
除了这些,还得查一下她有没有真的去别人单位啥的闹过,要真是对人家造成什么影响,那也算是寻衅滋事了。
不管怎么说,这女的行为都太离谱,幸亏早点把她捉拿归案,省得她再霍霍其他人。
不过话又说回来,那些男人之所以能够上钩,也是有自身问题的。
说白了还是见色起意,没有保持理智,吃了亏也是得到教训了。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