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能说得过去吗?
一女子被两大狗追咬,后退撞上汽车,司机见状,还上前把狗赶走了,最终女子因为被狗咬而定为十级伤残,但司机最终要负10%的责任。
法院审理的时候说得很明白,她十级伤残的主要伤害是狗撕咬造成的,撞车本身不是造成重伤的直接原因。
但即便如此,法院还是判了狗主人承担50%赔偿,司机也要承担10%责任,两样加起来一共赔伤者大概25万余元。剩下的40%,由伤者自己承担。
其实逻辑也很简单,女子被狗吓得慌慌张张往后退,闯入车辆行驶路线。司机没有及时躲开,也就没有尽到观察避险义务,存在一点点过错。
网上不少人为司机鸣不平,觉得好心赶狗还要赔钱有点委屈。但法律看的是行为过错,只要驾驶行为上存在疏漏,就要承担对应的后果。
